大隆法庭:全路径打造生态司法保护“预防”新链条【24年第122期】

政务   2024-10-09 17:32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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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人民法院大隆法庭坐落于云开大山北麓东段的岑溪市大隆镇,境内山丘连绵起伏,自然生态资源丰富。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能仅凭一家之力、一地之谋,而应注重协同联动,创新司法协作,从而形成生态司法保护“共治”新格局。近年来,大隆法庭打造司法保障绿色生态的法庭品牌,推行“三二一一”联调联处机制,延伸法庭司法服务,在青山绿水间,做好司法守护生态、服务群众的角色,以司法联络站为基点,建设具备联动基层单位及服务群众双向功能的法庭服务平台,延伸式司法保护链,用最严密法治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24年1至8月,大隆法庭共收案209件,结案17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2.61%,平均办案天数42.74天。

01
法护和谐:调解纠纷返还房屋




“今天会比较忙,上午去调解一起邻里纠纷,下午去做普法宣传。”8月23日早上,大隆法庭庭长卢新燕带领办案团队驱车出发,开始了一天忙碌的工作。

“今天调解的是一起房屋返还纠纷。”卢新燕一边走一边介绍道。

在居委会的会议室里,法院干警、社区干部、平安法治办主任以及双方当事人都到了现场。

“房屋转让给我,这都白纸黑字写明了,我可以使用这个房屋,凭什么要我搬走”“我父亲去世后,这个房屋由我继承,我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有权要求你搬离……”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一见到法官两人就开始诉说各自的委屈,言语间还相互抱怨,互不相让。

原来,梁某和吴某系邻居,2022年9月梁某父亲将房子转让给吴某,房子现由吴某作为仓库使用。2024年3月梁某父亲过世后,梁某对转让协议不予认可,要求吴某腾空房屋并返还。吴某提出转让协议未到期限,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卢新燕法官经和调解团队成员商量决定改变策略,以近邻关系作为“破冰”切入点,先聊家长里短,缓和两人关系,再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律角度释明权利义务,同时也注重情感引导,鼓励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经调解团队成员从情理上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从法理上说明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双方关系成功“破冰”,梁某同意吴某继续使用房屋,期间不用支付费用,期限届满后吴某返还房屋。

“这个事情,经过居委会、镇里调解过几次,都没成功,今天法官联合社区、镇的工作人员开展调解,不到一个上午法官就给解决了!”梁某如是说。

大隆镇平安法治办主任李健民介绍道:“岑溪市‘三二一一’联调联处中心成立以后,中心值班室或者岑溪法院、大隆法庭都会把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分派过来给村、镇调委会,我们一般通过联合网格员、族老、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庭法官进行联合调解。一般来说,一些简单点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合同纠纷,基本可以在我们镇级处理完毕。”

从单一调处到联调联处,岑溪法院通过“三二一一”联调联处机制,即村级三次调解、镇级二次调解、市县级一次综合调解、梧州市级一次专项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小事不出村、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良好局面。




02

法护少年:根植法治意识入心





近年来,大隆法庭在法治宣传最前沿,倾心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官姐姐志愿者通过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向青少年传播法律知识,引导其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9月11日,大隆法庭联合大隆政府综治办及禁毒办,邀请大隆中学师生到大隆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了一次意义深远的法治教育及宣传活动。

学生们通过实地参观和互动体验,近距离了解司法程序,感受法律的庄严与权威。在大隆法庭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师生们参观了法庭的审判庭、调解室等重要场所,了解了法庭的基本职能和工作流程。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们环境资源日是哪天吗?”

“私自到山上捕猎野生动物可以吗?”

在一声声提问中,学生们开始了一节由大隆法庭精心准备的法治教育讲座,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讲解了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等。

“同学们,你看我手中的这个‘糖果’是不是很眼熟呢?这个就是新型包装成糖果的毒品……”

禁毒办的工作人员也通过展示毒品模型和播放禁毒教育视频,向学生们普及了毒品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这次到大隆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来研学,让学生包括我们老师都对法律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我们认为这样的实践活动对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感、保护和爱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希望大隆法庭能继续与教育部门合作,定期开展类似的法治教育活动,共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大隆中学陈凤老师在活动结束后与卢新燕庭长交流时这样说道。

2023年以来,大隆法庭心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进校宣传10次,邀请500多名学生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主动为青少年撑起一把“法治保护伞”。






03

法护自然:普法守护绿色家园





作为生态司法保护“预防”新链条里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法宣教可以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推动“预防”理念深入人心。

大隆镇境内有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是粤西、桂东地区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近年来,岑溪市人民法院大隆人民法庭围绕粤、桂两省六市法、检两家签署的云开山脉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努力将司法服务嵌入辖区综合治理体系,延伸至乡村振兴第一线,写好绿色生态新篇章。

8月23日下午,卢新燕联合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走访大隆镇大峡村的茶花苗圃特色产业基地。

这里正是茶花飘香季,也是普法进行时。

在茶苗种植基地的田埂上,趁着茶农休息的间隙,法院干警通过面对面聊法律、心贴心话家常的方式,向茶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非法狩猎、滥伐森林等涉环保的典型案例,向他们发放专门制作的普法宣传手册,提高他们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云开山脉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守护绿水青山。

“法院过来普法,我才知道我们这里的穿山甲、金毛狗蕨是珍贵动植物,受法律保护,在以后的我会号召身边人自觉抵制非法捕猎等破坏生态的行为,一起守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茶花苗圃特色产业基地的一位茶农说。

“大隆法庭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格局,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大隆镇大峡村村干部韦雅说。

“大隆法庭将持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夯实基层治理阵地,健全联调联处机制,持续壮大普法宣讲队,当好法治的践行者、传播者,以‘小法庭’彰显法院‘大作为’。”卢新燕如是说。

一件件典型案例,一个个司法建议,既是大隆法庭守护绿水青山决心的真实体现,也是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2023年以来,大隆法庭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国家生态日等活动,进行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倡议当地人民群众保护云开山脉生态环境,开展普法宣传30多次,发放普法小册子共6000多份,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守护绿水青山。








文字:欧阳豪∣陆敏瑞
编辑:刘泳敏

校对:吴雨凡

审核:梁东波∣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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