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案件“体检”,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到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政务   2024-10-31 15:01   云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通过案件评查促进办案质效提升,10月30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莉带队到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实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就评查发现的问题召开反馈会。


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

此次评查随机抽取了2023年10月以来办结的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监督立(撤)案、侦查活动监督等案件,评查组线下查阅卷宗、线上检查案卡,深入了解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并对发现的问题逐案逐条反馈。



王莉副检察长首对我院近年来取得的业务成绩表示肯定。随后强调全院干警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理念,依法依规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决防止“注水案” 、杜绝案件“美容”,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梳理,尽快整改,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手段。对所办案件进行评查,是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重要举措。此次评查工作,是对我院办案质量的一次全面“体检”,下一步,我院将以本次评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强评查结果运用转化,以查促改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拟       稿:孙  鹏

初审/一校:周  君

复审/二校:朱  城

终审/三校:官  燕


澜沧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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