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初步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国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各方面工作,高度评价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
只有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才能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引领全院上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抓实工作的有力举措上来,不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会议要求
要不折不扣地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中
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检察工作要紧紧围绕跟进党的中心工作,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找到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要深入学习领会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要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维护经济秩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扎实推进“管人”与“管事”相结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普法宣传,持续强化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要深入分析研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案件的特点、根源,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积极助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合力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要充分发挥行政、民事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强化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要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做好总结和成果转化,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办案的工作实绩。要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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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稿:罗开玲
初审/一校:李春燕
复审/二校:朱 城
终审/三校:官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