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总结

政务   2024-09-28 16:06   云南  


9月27日,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国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支部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精神,全面总结我院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会议指出


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院党组把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住学习重点、认真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注重深学细悟、注重警示教育、注重学以致用,推动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



会议要求


一是要勤抓党纪教育,持续推动党纪学习向深而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常学常新”,持续健全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集中性纪律教育与经常性纪律教育相结合,确保真学真用、入脑入心、常悟常进。

二是要深化警示教育,持续推动遵规守纪向严而行。

常态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学,真正让检察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是要提振作风效能,持续推动队伍建设向优而行。

坚持严基调纠风除弊、净化生态,以整风精神整顿思想作风纪律,强化检务督察和纪律检查,紧盯违纪初始,抓早抓小,掌握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外动态,做到纪律监督无时不在,推动检察人员作风转变,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拟       稿: 郭冬燕

初审/一校: 蒋梦思

复审/二校: 朱   城

终审/三校: 田卫武


澜沧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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