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行贿、洗钱案公开开庭审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政务   2024-10-23 17:37   云南  


2024年10月22日下午,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卢某某涉嫌行贿罪、洗钱罪一案在澜沧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县级单位部分重点岗位人员及家属参加此次旁听活动。


·基本案情·

 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卢某某为获取学校球场改造、路灯采购安装等项目,先后多次向胡某某、钟某某贿送26.5万元。2017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卢某某明知为钟某某受贿所得的烟、酒,仍协助其将相关烟、酒以转换为现金的方式掩饰、隐瞒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并分三次把转换为现金的烟酒款共计人民币27万元交付给钟某某。

“我不应该为了自己的私利去行贿去帮别人洗钱,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也辜负了亲人的信任,我自愿认罪认罚,诚恳接受处罚。”在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卢某某表示认罪悔罪。

检察官表示,本案被告人卢某某的行为本质是为了收买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了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检察官强调,法治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筑牢依法经营底线,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努力构建廉洁政商关系。


法条链接

【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在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

(四)为谋取职务、职级晋升、调整行贿的;

(五)对监察、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六)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调查突破、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洗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ND·

拟        稿:罗顺祥

初审/一校:李晶晶

复审/二校:朱   城

终审/三校:田卫武


澜沧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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