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指导促提升 齐心合力谋发展

政务   2024-07-22 19:35   云南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调研指导澜沧检察

公益诉讼工作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卢义颖、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铁一行到澜沧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并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此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工重点作部署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以评促改,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质效。


调研指导 汇报交流明方向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官燕汇报了2024年上半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立忠作了补充汇报。调研组一行还就边境治理中有关电信诈骗、“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等刑事案件办理中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相关事宜与刑事检察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卢义颖副主任围绕高质效办案,就做好景迈山“后半篇”文章,强调在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普洱茶地域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卢义颖副主任强调:

一是要围绕最高检、省检重点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茶产业古茶树保护专项、地理标识、中央环保督查线索开展工作;

二是要围绕高质效办案,保持一定的办案规模,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

三是办案部门品牌创建不仅要体现检察机关的办案职能,更要有办案经验及亮点作为支撑。

李铁专委强调:

一是就做好景迈山“后半篇文章”要在文化文物保护、古茶树病虫害防治、假冒“景迈古茶”品牌等方面发力;

二是要学习新疆检察高标准农田保护典型案例办理经验及做法;

三是要把每个案件都以高质效案件办理,从调查阶段询问笔录中就要体现高质效;

四是继续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促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  


案件评查 以评促改助提升


 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卢义颖副主任随机抽选我院办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生鲜灯”和酒井老达保国家传统村落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评查,卢义颖副主任对澜沧院办案质效予以肯定,并就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法律适用、检察建议文书质量、整改措施的落实,听证会召开的目的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指导。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不仅是对澜沧县院公益诉讼办案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如何高质效办案的一次经验传导。

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暨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高质效办案回应上级院的指导与关怀。


拟       稿:姜   星

初审/一校:王立忠

复审/二校:朱   城

终审/三校:官   燕


澜沧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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