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12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公布了BPA禁令(EU)2024/3190,该禁令进一步修订了塑料法规(EU)10/2011,并同时废止了(EU)2018/2013。该禁令将于2025年1月20日开始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欧盟及其成员国对双酚A使用的全面禁止。
清漆和涂层:仅限于用作生产液态环氧树脂的单体或起始物质,适用于容量大于1000升的自承式食品接触材料或物品。这些物品在首次与食品接触前必须进行清洁和冲洗,且不得有物质迁移到食品中。 塑料:仅限于用作制造聚砜过滤膜组件的单体或起始物质。
一次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继续销售至2026年7月20日。特殊产品,如用于保存蔬菜或水果(不包括理事会指令2001/112/EC附件I中定义的产品)或水产品(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第853/2004号定义),可继续销售至2028年1月20日。只在金属外表面涂有使用双酚A制造的清漆或涂层的产品也可在此日期前销售。 重复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首次投放市场至2026年7月20日。专业食品生产设备使用的重复使用食品接触物品,如符合本条例生效之日前适用的规则,可首次投放市场,直至2028年1月20日。以上两种情况首次投放市场的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最迟可在市场保留至2029年1月20日。
出具符合性声明的经营者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包括当前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制造或进口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经营者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包括当前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中间材料或终产品的名称信息; 声明日期; 制造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所使用的双酚或双酚衍生物清单; 确认中间材料和终产品符合本法规及(EC) No 1935/2004中第3、15、17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