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25起全面禁BPA,限期2年

文摘   2025-01-03 16:23   山东  

在2024年12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公布了BPA禁令(EU)2024/3190,该禁令进一步修订了塑料法规(EU)10/2011,并同时废止了(EU)2018/2013。该禁令将于2025年1月20日开始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欧盟及其成员国对双酚A使用的全面禁止。

双酚A(Bisphenol A,简称BPA,CAS No. 80-05-7)已被确认具有多种危险特性,包括生殖毒性、对儿童的损害效应以及激素样效应。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2023年4月发布的最新科学意见,饮食中接触双酚A被认为是不安全的,其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被设定为0.2ng/kg体重,这一标准比2015年的评估意见降低了20,000倍。基于EFSA的评估,欧盟委员会制定了针对双酚A的禁令。

禁令要求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双酚A及其盐类,包括在黏合剂、橡胶、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印刷油墨、硅胶以及清漆和涂层的制造中。同时,禁止将使用双酚A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投放到欧盟市场。

此外,除了BPA之外,其他双酚或双酚衍生物的使用也被禁止用于食品接触材料(FCM)的制造和销售,除非获得特别授权,并确保不残留BPA。

特定豁免情况如下
  • 清漆和涂层:仅限于用作生产液态环氧树脂的单体或起始物质,适用于容量大于1000升的自承式食品接触材料或物品。这些物品在首次与食品接触前必须进行清洁和冲洗,且不得有物质迁移到食品中。
  • 塑料:仅限于用作制造聚砜过滤膜组件的单体或起始物质。
修订塑料法规(EU)10/2011,在第6条“未纳入欧盟清单物质的豁免”中新增了对双酚A(BPA)及其他有害双酚或双酚衍生物的使用限制。同时,删除了附录I表1中第151号物质BPA和第154号物质BPS(CAS:80-09-1)的条目。
过渡期规定如下
  • 一次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继续销售至2026年7月20日。特殊产品,如用于保存蔬菜或水果(不包括理事会指令2001/112/EC附件I中定义的产品)或水产品(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第853/2004号定义),可继续销售至2028年1月20日。只在金属外表面涂有使用双酚A制造的清漆或涂层的产品也可在此日期前销售。
  • 重复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首次投放市场至2026年7月20日。专业食品生产设备使用的重复使用食品接触物品,如符合本条例生效之日前适用的规则,可首次投放市场,直至2028年1月20日。以上两种情况首次投放市场的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最迟可在市场保留至2029年1月20日
符合性声明应包括以下信息
  • 出具符合性声明的经营者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包括当前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 制造或进口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经营者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包括当前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 中间材料或终产品的名称信息;
  • 声明日期;
  • 制造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所使用的双酚或双酚衍生物清单;
  • 确认中间材料和终产品符合本法规及(EC) No 1935/2004中第3、15、1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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