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五十三中学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答(三)——区级统筹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

职场   2024-06-27 13:57   陕西  

                    

2024

西安市第五十三中学

义务教育招生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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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审核

你必须知道的事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须接受信息审核。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7月18日9:00至7月25日17:00):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对应信息审核点进行审验资料。


(一)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非西安市户籍,父母在雁塔区居住、就业,申请在雁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由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按居住证地址所在公办学校要求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

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雁塔区居住就业,申请在雁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参照随迁子女入学。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二)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雁塔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上特教学校、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

(四)其他群体入学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居住地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他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地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西安市雁塔区统筹公办学位类别顺序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将根据雁塔区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类 :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
第二类 : 雁塔辖区 拆迁户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城市拆迁户已安置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信息审核点资审;未安置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三类 : 集体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户籍随父母在雁塔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雁塔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初中入学同时要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四类 : 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其单位或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五类 : 廉租房 ( 合同期内 )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廉租房协议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六类 : 非中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 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由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七类 :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需在雁塔区小学入学的随迁子女,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三证”到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在雁塔区就读的小学毕业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到对应公办初中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接到小学通知后的家长,持“三证”到统筹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在雁塔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三证”到居住证地址对口信息审核点资审。
第八类: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符合随迁子女及政策准入类政策的,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信息审核点进行资审;不符合入学政策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审核程序


(1)表格下载及填写

即日起,登录雁塔区人民政府网、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下载《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附件2.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pdf 


(2)信息审核需携带资料

随迁子女入学需持“三证”进行信息审核。

资审时间:7 月 18 日 9:00 至 7 月 25 日 17:00

资审地点:西安市第五十三中学


“三证”材料说明:

随迁子女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雁塔区居住就业,申请在雁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参照随迁子女入学。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一)凡申请在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点需在雁塔区内。

(二)凡申请在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父母一方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务工证明要为同一个人。

1.户籍证明:

(1)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随迁子女和父母一方在一起的户口薄(随迁子女户籍未随父母一方者,需提供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2)2024 年小学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 2018 年 8 月 31日(含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果是 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需提供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当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延缓入学证明。

2.居住证明:

(1)西安市以外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①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雁塔区居住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②购房户还需持有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③租房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购房户:父母一方在雁塔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②租房户:父母一方在雁塔区有效的租房合同及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3.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雁塔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证件复印件用于存档。


(3)审核时间

7月18日9:00至7月25日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我校将通过提前排号预约、错时审核等方式,尽量让学生和家“少跑路”“少排队”“少费时”。家长可依据我校所发信息审核排号的时间段,按时到校审核。

审核通过,由学校教师立即进行输机、打印、发放报名条。

(4)报名条

领取《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后,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可不领取报名条。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5)特别提示
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集体户:家庭有购房但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5)假户籍: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6)注意事项:

1.随迁子女信息审核学校与入学学校无关。

2.随迁子女入学与资审先后顺序无关,请家长务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准确登记,逾期将不再办理。

3.家长提供的所有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取消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4.凡因“三证”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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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武宏伟

图片:武宏伟

排版:武宏伟

审核:葛碧茹

终审:王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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