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鲤城区政府发布《关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展城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用地位置: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乌石社区、亭店社区、火炬社区。
用地总面积为:6.2018公顷。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05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1483公顷。
用地范围:东至南环路、西至池峰路和鲤城区第五实验幼儿园、南至乐园路和规划三路,北至井美街。
鲤城区江南展城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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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泉州市鲤城区秉承公共利益优先、用地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编制《泉州市鲤城区江南展城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乌石社区、亭店社区、火炬社区,成片开发总面积6.2018公顷。范围东至南环路、西至池峰路和鲤城区第五实验幼儿园、南至乐园路和规划三路,北至井美街,共计1个街道3个社区。
三、成片开发必要性
本方案围绕建设高品质住宅小区,以城市新区规划建设为引领,在发展定位、空间腾挪、资源转化、功能集聚等方面谋新谋变,着力打造高品质的宜居宜业宜商江南新城,将对泉州江南新区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次成片开发总面积6.2018公顷,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05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1483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规划公益性用地是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4.1483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66.89%,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本次成片开发符合泉州市鲤城区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和要求,有利于加快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方案已纳入泉州市鲤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区域,规划公益性用地占比超过40%,符合规定的标准。
七、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6.2018公顷,已完成实施面积3.9606公顷,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2412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年,2年内实施完毕。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
本次成片开发通过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建设区域更加集中,容积率大幅提升,土地利用更加高效。
(二)经济效益
成片开发的实施将对泉州市江南新区经济增效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片区常住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将进一步带动周边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片区经济活跃度,增加居民收入。
(三)社会效益
片区的建设有利于泉州进一步推进全域城市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造福于民。
(四)生态效益
本次成片开发通过设计绿色空间,形成景观节点,可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从而保护周边环境,提升片区周边整体面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九、结论
《泉州市鲤城区江南展城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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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石展城片区开发项目位于鲤城区江南街道,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909亩(不含乌石山体),作为泉州市区南大门的重要组成部分,片区拟整合乌石滞洪区、乌石山体旅游开发、亭店古民居保护、展城业态提升等特色资源,打造集文旅文创、体育休闲、商贸会展于一体的活力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