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刑事审判质效。近日,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干警集中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会上,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法背景,对修改前后的法条进行对比学习探讨。本次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第390条行贿罪的规定进行了重要的修改,从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惩处和进一步从严惩治行贿罪方面进行了修改补充,调整了行贿罪的刑罚档次。参会干警结合具体的案例,重点对惩治行贿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刑事审判干警的司法业务水平,干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准确的把握。
下一步,刑事审判团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以学促审,以审促学,进一步提高法律条文适用准确度和案件审判质效,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一审一校 | 丁宏伟
二审二校 | 管洪丽
三审三校 | 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