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关于财产查封(二)

民生   2024-10-08 16:32   黑龙江  




【普法课堂】

关于财产查封(二)

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可以说是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核心措施,但这样的措施您了解多少呢?

今天,就让小编带您了解一些常规知识吧。



1.为什么要查封?

强制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来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在金钱债权执行程序中,通常要经过查明财产、控制财产、变价财产、清偿债权几个阶段。而财产变价之前,需要评估、竞价等程序,从查明财产到变价财产,通常需要一定时间。查封财产,就是为了保障执行程序正常进行,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2.财产查封后怎么能变现?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法院将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用于拍卖或者双方当事人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

3.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4.查封财产后,当事人可以做什么?

对申请执行人来说,除了耐心等待执行法院对查封财产的处分结果,最重要的是记住查封时间节点,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及时向查封法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以防财产脱封。申请执行人申请续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封法律后果。

对被执行人来说,财产查封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被执行人日常生活或经营,因此应尽快联系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配合法院对查封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尽早偿清债务。


一审一校:李佳洪

二审二校:管莉

三审三校:刘月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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