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行动】
走和解路线
促和谐快执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我就是生气,故意没给他钱,倒也不是多大的事儿!”近日,城子河法院执行局通过调解举措化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促成两位故友握手言和。
丁某某和魏某某是多年朋友,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民事调解后,丁某某心里始终未能放下对好友魏某某的怨气,未按照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故魏某某放下“狠话”,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前调解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了两位昔日好友,向被执行人丁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强调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同时了解到,被执行人只是心中有怨气,并非执意不履行给付义务。遂执行干警把两位当事人叫到现场,厘清误会,纾解怨气,两位故友握手和解,当即,被执行人便主动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履行了欠款近4000元。
城子河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有效利用和解措施,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法律的温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优化法治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一审一校 | 李佳洪
二审二校 | 管莉
三审三校 | 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