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谈到建筑作为一门学科的综合性,有人就问:“那么,一个建筑师具体地又怎样进行设计工作呢?”多年来就不断地有人这样问过。
首先应当明确建筑师的职责范围。概括地说,他的职责就是按任务提出的具体要求,设计最适用,最经济,符合于任务要求的坚固度而又尽可能美观的建筑;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并监督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工程竣工后还要参加验收的工作。现在主要谈谈设计的具体工作。
设计首先是用草图的形式将设计方案表达出来。如同绘画的创作一样,设计人必须“意在笔先”。但是这个“意”不像画家的“意”那样只是一种意境和构图的构思(对不起,画家同志们,我有点简单化了),而需要有充分的具体资料和科学根据。他必须先做大量的调查研究,而且还要“体验生活”。所谓“生活”,主要的固然是人的生活,但在一些生产性建筑的设计中,他还需要“体验”一些高炉、车床、机器等等的“生活”。他的立意必须受到自然条件,各种材料技术条件,城市(或乡村)环境,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各种方针、政策、规范、定额、指标等等的限制。有时他简直是在极其苛刻的羁绊下进行创作。不言而喻,这一切之间必然充满了矛盾。建筑师“立意”的第一步就是掌握这些情况,统一它们之间的矛盾。
具体地说:他首先要从适用的要求下手,按照设计任务书提出的要求,拟定各种房间的面积、体积。房间各有不同用途,必须分隔;但彼此之间又必然有一定的关系,必须联系。因此必须全面综合考虑,合理安排—在分隔之中求得联系,在联系之中求得分隔。这种安排很像摆“七巧板”。
什么叫合理安排呢?举一个不合理的(有点夸张到极端化的)例子。假使有一座北京旧式5开间的平房,分配给一家人用。这家人需要客厅、餐厅、卧室、卫生间、厨房各一间。假使把这五间房间这样安排:
可以想象,住起来多么不方便!客人来了要通过卧室才走进客厅;买来柴米油盐鱼肉蔬菜也要通过卧室、客厅才进厨房;开饭又要端着菜饭走过客厅、卧室才到餐厅,半夜起来要走过餐厅才能到卫生间解手!只有“饭前饭后要洗手”比较方便。假使改成以下这样,就比较方便合理了:
当一座房屋有十几、几十,乃至几百间房间都需要合理安排的时候,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更加多方面而错综复杂,更不能像我们利用这5间老式平房这样通过一间走进另一间,因而还要加上一些除了走路之外更无他用的走廊、楼梯之类的“交通面积”。房间的安排必须反映并适应组织系统或生产程序和生活的需要。这种安排有点像下棋,要使每一子、每一步都和别的棋子有机地联系着,息息相关;但又须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改作其他用途的可能。当然,“适用”的问题还有许多其他方面,如日照(朝向),避免城市噪音,通风等等,都要在房间布置安排上给予考虑。这叫作“平面布置”。
但是平面布置不能单纯从适用方面考虑。必须同时考虑到它的结构。房间有大小高低之不同,若完全由适用决定平面布置,势必有无数大小高低不同、参差错落的房间,建造时十分困难,外观必杂乱无章。一般地说,一座建筑物的外墙必须是一条直线(或曲线)或不多的几段直线。里面的隔断墙也必须按为数不太多的几种距离安排;楼上的墙必须砌在楼下的墙上或者一根梁上。这样,平面布置就必然会形成一个棋盘式的网格。即使有些位置上不用墙而用柱,柱的位置也必须像围棋子那样立在网格的“十”字交叉点上—不能使柱子像原始森林中的树那样随便乱长在任何位置上。这主要是由于承托楼板或屋顶的梁的长度不一致、长短参差不齐而决定的。这叫作“结构网”。
在考虑平面布置的时候,设计人就必须同时考虑到几种最能适应任务需求的房间尺寸的结构网。一方面必须把许多房间都“套进”这结构网的“框框”里;另一方面又要深入细致地从适用的要求以及建筑物外表形象的艺术效果上去选择,安排它的结构网。适用的考虑主要是对人,而结构的考虑则要在满足适用的大前提下,考虑各种材料技术的客观规律,要尽可能发挥其可能性而巧妙地利用其局限性。
事实上,一位建筑师是不会忘记他也是一位艺术家的“双重身份”的。在全面综合考虑并解决适用、坚固、经济、美观问题的同时,当前3个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的初步方案的时候,美观的问题,主要是建筑物的总的轮廓、姿态等问题,也应该基本上得到解决。
当然,一座建筑物的美观问题不仅在它的总轮廓,还有各部分和构件的权衡、比例、尺度、节奏、色彩、表质和装饰等等,犹如一个人除了总的体格身段之外,还有五官、四肢、皮肤等,对于他的美丑也有极大关系。建筑物的每一细节都应当从艺术的角度仔细推敲,犹如我们注意一个人的眼睛、眉毛、鼻子、嘴、手指、手腕等等。还有脸上是否要抹一点脂粉,眉毛是否要画一画,这一切都是要考虑的。在设计推敲的过程中,建筑师往往用许多外景、内部、全貌、局部、细节的立面图或透视图,素描或者着色,或用模型,作为自己研究推敲或者向业主说明他的设计意图的手段。
当然,在考虑这一切的同时,在整个构思的过程中,一个社会主义的建筑师还必须时时刻刻绝不离开经济的角度去考虑,除了“多、快、好”之外,还必须“省”。
一个方案往往是经过若干个不同方案的比较后决定下来的。我们首都的人民大会堂、革命历史博物馆、美术馆等方案就是这样决定的。决定下来之后,还必须要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经过多次重复修改,才能做最后定案。
图丨沥粉金琢墨石碾玉彩画(清式)
方案决定后,下一步就要做技术设计,由不同工种的工程师,首先是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以及其他各种—采暖、通风、照明、给水排水等设备工程师进行技术设计。在这阶段中,建筑物里里外外的一切,从房屋本身的高低、大小,每一梁、一柱、一墙、一门、一窗、一梯、一步、一花、一饰,到一切设备,都必须用准确的数字计算出来,画成图样。恼人的是,各种设备之间以及它们和结构之间往往是充满了矛盾的。许多管道线路往往会在墙壁里面或者顶棚上面“打架”,建筑师就必须会同各工种的工程师做“汇总”综合的工作,正确处理建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直到适用、结构、各种设备本身技术上的要求和它们的作用的充分发挥、施工的便利等方面都各得其所,互相配合,而不是互相妨碍、扯皮,然后绘制施工图。
图丨中国建筑中的几种窗格图案
施工图必须准确,注有详细尺寸。要使工人拿去就可以按图施工。施工图有如乐队的乐谱,有综合的总图,有如“总谱”;也有不同工种的图,有如不同乐器的“分谱”。它们必须协调、配合。详细具体内容就不必多讲了。
设计制图不是建筑师唯一的工作。他还要对一切材料、做法编写详细的“做法说明书”,说明某一部分必须用哪些哪些材料如何如何地做。他还要编订施工进度、施工组织、工料用量等等的初步估算,做出初步估价预算。必须根据这些文件,施工部门才能够做出准确的详细预算。
但是,他的设计工作还没有完。随着工程施工开始,他还需要配合施工进度,经常赶在进度之前,提供各种“详图”(当然,各工种也要及时地制出详图)。这些详图除了各部分的构造细节之外,还有里里外外大量细节(有时我们管它叫作“细部”)的艺术处理、艺术加工。有些比较复杂的结构、构造和艺术要求比较高的装饰性细节,还要用模型(有时是“足尺”模型)来作为“详图”的一种形式。在施工过程中,还可能临时发现由于设计中或施工中的一些疏忽或偏差而使结构“对不上头”或者“合不上口”的地方,这就需要临时修改设计。请不要见笑,这等窘境并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除了建筑物本身之外,周围环境的配合处理,如绿化和装饰性的附属“小建筑”(灯杆、喷泉、条凳、花坛乃至一些小雕像等等)也是建筑师设计范围内的工作。
图丨栏杆柱头四种(清式)
就一座建筑物来说,设计工作的范围和做法大致就是这样。建筑是一种全民性的,体积最大,形象显著,“寿命”极长的“创作”。谈谈我们的工作方法,也许可以有助于广大的建筑使用者,亦即6亿5000万“业主”更多地了解这一行道,更多地帮助我们,督促我们,鞭策我们。
(本文原载于1962年4月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