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2024年10月11日)

学术   2024-10-15 09:09   安徽  
发布日期  2024-10-1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4〕61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9722元。请各地以此为依据计算2024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适当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2024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2022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浙江省人社厅(http://rlsbt.zj.gov.cn/)
网址:
http://rlsbt.zj.gov.cn/art/2024/10/12/art_1229506773_2530885.html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可查看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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