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理赔:为避免被解约,是通知保险公司还是自己支付?

文摘   2024-09-06 21:25   德国  






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后解约,寻找替代保险并非毫无希望。






小刮擦,大风险?如果在小额损失时通知保险公司,可能会导致保费上涨或解约。合理利用保险可以省钱并减少麻烦。

车只是划伤了,还是彻底损坏了?暴风雨只掀掉了几块瓦片,还是整个地下室都被淹了?如果不小心损害了他人,但损失微小到自己支付也不会感到吃力,那该怎么办?

在事故发生时,可能会纠结:是否值得通知保险公司,还是更明智地自行处理损失?毕竟,在许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处理完索赔后可能会提高保费或解约。冒这个风险通常只在损失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才值得。

损失金额并不是唯一因素。评估结果因个案和保险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这使得判断变得复杂。

事实是:根据《保险合同法》,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进行非正常解约。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不过,“保险公司何时会行使解约权,这无法一概而论,”德国保险协会(BdV)的克劳迪娅·弗伦茨表示。但应意识到,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无论是建筑保险、私人责任保险、法律保护保险还是家庭财产保险,都可能面临这种风险。唯一的例外是汽车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理赔后不得解约。

个案决策:权衡利弊 巴登-符腾堡州消费者保护中心的彼得·格里布尔建议被保险人原则上应通知保险公司损失。“毕竟,这是你投保的原因。”格里布尔认为,只有在损失金额低于保险自负额时,才有例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通知了保险公司,损失也要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另一个可行的做法是:检查之前向该保险公司报过的理赔数量。消费者保护专家表示:“如果之前没有或很少报过损失,基本上没有理由不报告小损失。”如果报告的损失较多,被保险人应考虑自行承担损失,因为此时解约或调整保费的风险会增加。

权衡:这项保险对我有多重要?BdV的克劳迪娅·弗伦茨表示,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存在的风险,而不是用于理赔所有的(微小)损失。因此,她建议在保险中约定自负额,以避免因小损失而使用保险的诱惑。

还应考虑:这项保险有多重要?越重要的保险,应越仔细权衡理赔带来的好处与潜在后果的弊端。举例来说,价值不高的车辆,车损险的重要性远不如车主的私人责任保险。因此,失去车损险的影响远小于失去私人责任险。

是选择理赔还是“回购”损失?理赔后并不一定意味着会被解约。另一种常见情况是保费上涨或无事故折扣降低(如汽车保险)。但除汽车保险外,保险公司是否会调整保费以及调整幅度,投保人无法预见。据德国保险业总会(GDV)称,这是因为不同保险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作出决定。

至少在汽车保险方面,克劳迪娅·弗伦茨表示,在发生事故时,投保人可以让保险公司估算哪种选择更划算: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并降低无事故折扣,还是自己支付第三方责任险或全险的损失。即便保险公司已经承担了损失,GDV表示,通常在理赔后的至少六个月内仍可以“回购”该损失。

调整合同以保留现有保单 让投保人感到安慰的是,即使在其他保险种类中,面对解约或保费上涨,投保人也并非完全无力应对。关键在于调整合同。通过增加自负额,保单往往可以保留下来,弗伦茨表示。

为此,也可以考虑排除目前保单所涵盖的部分保障,前提是其余合同内容保持不变。尽管投保人没有权利要求这样的合同调整,但询问并无损失。

如果保险公司坚持解约,投保人应询问是否可以通过自己主动解约来撤销这一决定。消费者保护专家彼得·格里布尔表示:“这样在下一次申请保险时,就不需要告知新的保险公司之前被解约过。”这有助于更顺利地与其他保险公司签约。

在询问时不要隐瞒过往理赔记录

被保险人在被解约后,可能需要在更苛刻的条件下并支付更高的保费来获得新保单,弗伦茨表示。“这可能会出现在建筑保险的情况下。”

不过,解约后没人愿意再为你投保的情况并不常见。格里布尔表示:“毕竟,保险公司的商业目的在于承保,而不是拒绝承保。”因此,他建议保持冷静,在必要时咨询保险经纪人或收费顾问。而永远不是好主意的是:在新保险公司询问理赔历史时,隐瞒过往的理赔记录。这样做会危及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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