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分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这一科学理论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努力推动涉粮领域执法督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从战略上领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执法督查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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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看。粮食储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对中央事权粮食承储企业实施监管,开展年度业务考核、督查督办等,必须站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工程的高度,把准政治方向,突出政治要求,实事求是地从业务问题研判政治风险。要深刻把握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系统治理的政治考量、工作初衷、制度安排,切实堵塞制度性漏洞,规避系统性风险,坚决守好“天下粮仓”和“大国储备”,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落到实处、贯穿始终。
从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的角度看。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经正式施行,涉粮领域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良法需善治,这就要求我们从法治思维、立法目的、社会效果等综合理解把握涉粮领域法律法规的价值取向和实践导向,深入体悟其中蕴含的法理道理学理哲理,进一步做到法理、情理互融,理论、实践互通,让人民群众、涉粮组织单位在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每一个行政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涉粮领域企业单位和组织有行业内部管理约束,有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多方协同监管以及社会组织和群众监督,还有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再监督,治理体系系统缜密,多方职能定位各有侧重、各司其职。这就要求我们既不能滥用职权,越俎代庖,包打天下;也不能一推了之,避雷甩锅,躺平塞责。要聚焦职责定位,把总定向,结合实际,明确纠治重点,扛稳职责使命。
从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角度看。粮食监管执法工作上面连着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面连着千家万户种粮农民,站什么立场,把握什么原则,甚至套用哪部法律法规,适用哪个法条,都需要反复推敲酝酿,既不能讳疾忌医、文过饰非,也不能小病大治、追责泛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揪着问题治,盯着问题改,不能搞脱离实际的“数字政绩”“形象工程”,真正把工作重点重心放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行业健康运转上来。使公平公正、共管共治、奖优罚劣等理念成为社会共识,真正让售粮农民种好粮、得实惠,储粮企业优管理、增效能。
二、从法理上认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执法督查工作中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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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辩证看待制度和实践的局限性
不回避矛盾问题,才能积极推动解决问题。一方面要辩证看待国家标准的更新演替。各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是立足现阶段实情实际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而作出的制度设计,标准的建立实施是一个不断跟进、修正、完善调整的过程。以粳稻谷的品种鉴定为例,目前针对普通圆粒、长粒香、超级稻等粳稻品种没有国家标准方法进行鉴定,种源鉴定工作跨部门且复杂专业,品种鉴别还存在困难。另一方面要客观认识实践的局限性。由于原粮非标准品的属性,从粮食行业发展现状来看,部分地区粮食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低,做到全程留痕溯源还有实际困难。另外,现阶段在政策性粮食收购过程中,一般由承储企业与银行基层网点配合完成粮款支付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因系统操作等技术问题,还存在“次日付”“隔天付”等情况,这些都需要执法工作者综合研判,准确定性处置。
02
系统认识法规的社会作用
制定完善一系列涉粮领域法律法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约束和引导引领粮食流通领域各参与主体行为。管理的边界、法律的红线、道德的底线一定要了然于胸,明晰哪些事能做,哪些事违法;公权力法律是否有授权,私权利法律有没有禁止,针对没有强制约束的行为,当事人或企业真实的出发点是什么,潜在的动机原因是什么,都需要个性化开出药方,审慎研判定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凡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抓不放、严查重处,使法规的正向约束和引领作用最大化。
03
从价值导向看法规制度的综合效能
一些涉及行政处罚、追责问责的法规制度,除了有约束行为、正向引导的设计初衷,还应当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功效。吉林局在执法督查实践中,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即“将刻意违犯与无心之失区分开来,将失管漏管造成不良后果和不可抗力造成违法破纪区分开来,将勇于尝试创新造成轻微后果和触及红线造成不良影响区分开来”,注重差异化分析研判,因时、因地、因企分类对症施治。对普遍性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典型,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专题约谈、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有关企业改正不足,优化治理,取得良好政治、纪法、社会效果。
三、在实践中把握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执法督查工作中的方法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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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处置唯实求实。
在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实践中,要努力推动问题真查、查真问题、真改到位。一方面查摆问题求实。有问题就纠治,没有问题就坚持;做得不好要惩罚,做得好的要鼓励。吉林局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企业问题和不足,坚定指出,坚决查处,针对企业好的做法,积极肯定,帮助推广,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核查处置求实。核查处置问题线索中,务求事实清楚,逻辑完整,证据闭环,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推动执法活动有力有序开展。现已完成76个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资料登记归档工作,推动执法办案全流程规范实施,全过程留痕。
二是系统辨证施治。
突出重点抓落实。系统谋划落实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制定科学方案,将23项具体任务分解到人,倒排工期,定期督办。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同志靠前指挥督导,执法督查处牵头主抓,粮棉糖监管处等协作配合,确保攥指成拳、抓出成效。联动监督提质效。做好粮食流通联动执法“大文章”,4月牵头与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举办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央地联合培训班,共28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培训,有效推动了监管执法队伍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工作,纵深一查到底。整合力量添动能。注重内部挖潜,依托基层单位打造监管辅助队伍。运行以来,辅助队伍共完成监督检查任务50余次,累计出动350余人次,查出问题320余条,协助吉林局作出行政处罚19起、执法文书106份。积极借智借力,运用“天眼查”等APP,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案情快速突破;依托信息化动态监管系统,核查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处置有关涉粮信息106条。
三是惩治预防并重。
粮食流通执法督查,既要有雷霆万钧的惩治之威,还要有春风化雨的长久之效,不仅要纠其表、治其乱,更要察其本、绝其源。监管与被监管主体之间,坚决不能搞毫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也不能排斥沟通,搞针锋相对的部门对抗。要锚定“管好粮、不出事”共同目标,尊重理解,同向发力,共研治本之策。去年以来,吉林局深化四方联席会议机制成果运用,结合实际向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发送工作提示函2次,对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及有关直属企业开展约谈提醒3次,提出追责问责建议1次。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合规运营提升月”“全员学法”等活动,在多个中储粮直属企业召开“合规运营提升月”专题座谈交流会,聚焦当前各单位易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擦边做法,对相关企业开展合法合规运营提醒提示,取得良好成效。
(作者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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