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秋粮收购已稳步进入高峰。由于部分地区中晚籼稻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经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已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目前,市场运行平稳,收购进展顺利。
一、坚持“早”字当头,
推进组织保障和风险防范相协同
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坚决落实收购组织责任,牢牢守住种粮“卖得出”底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购销工作,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许昆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秋粮收购等各项工作,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落实好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省政府及时召开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出席会议并作出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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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协调,落实好收购组织责任,通过联席会议机制解决秋粮收购等重点问题,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同时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组织领导好辖区粮食购销和监管工作。建立市县最低收购价粮食仓容对接、收购市场秩序督查、市场价格监测、质量检测和舆情监测等五项机制,确保秋粮收购工作开展平稳有序。
二是强化仓容和资金保障。协调中储粮加快最低收购价租仓布点,已准备租仓库点18个、仓容18.03万吨,覆盖所有籼稻主产区。通过“共享用工”等形式,加大对租仓点的资金支持。农发行备足首批180亿元秋粮收购信贷资金,已累计投放秋粮收购贷款108.4亿元,提前下拨铺底资金2000万元,确保农民“粮出手、钱到手”。
三是提前排查应对各类风险。针对“排长队”售粮风险,继续摸排增加收购仓容,提高收购能力,加强现场管理和服务。针对等外粮销售出路风险,组织各类收购主体积极入市,扩大收购,完善不合格粮处置办法。针对舆情风险,与宣传、网信部门建立监测与应对机制,与新华网达成了合作。
目前全省秋粮收购进展顺利,截至11月底,全省累计收购稻谷123.43亿斤,市场平稳有序。
二、坚持“稳”字为先,
推进政策性收储和市场调控相协同
针对开秤初期稻谷价格偏弱的情况,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并统筹加强市场收储调控,有效稳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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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市场监测。收购期间全省启动收购进度和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截至11月底,共编发价格日报48期、信息周报7期,加强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分析。《江苏新时空》、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秋粮收购工作进展,省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粮食购销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10月24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在江苏省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南京、常州、淮安、镇江4个市第一批启动最低收购价粮收购工作,共布设5个库点,11月底前累计收购量2910吨,均为籼稻。
三是发挥储备轮换示范效应。指导各地引导地方各级储备轮换不低于最低收购价,与中储粮轮换和最低收购价收购形成联动叠加效应,分流压力。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入市、合理定价,带动多元主体积极入市,促进粮价保持在合理水平。
由于政策性收购托底作用和市场化收购主导作用明显,市场信心逐步恢复,主流价格逐步形成。自10月底以来,籼稻价格一直保持在最低收购价以上。调研发现,不少加工企业比照最低收购价格、结合出米率开展收购,实际收购价格基本在最低收购价格之上。全省籼稻最新收购均价每百斤129.37元,粳稻均价137.84元,均高于最低收购价格和上市初期市场价格。
三、坚持“活”字为要,
推进高效流通和执法监管相协同
坚持市场化收购理念,在搞活市场和从严监管上再发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充分激发多元市场经营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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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优化为农服务提信心。举办稻谷形势分析会,助力粮食经营主体深入了解市场行情。强化金融支持,全省粮食共同担保基金规模达11.5亿元,充分满足160多亿元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需要。推广“满意苏粮”手机应用,开展线上预约、上门质检等产后服务,让农民满意卖粮、舒心卖粮。
二是深化产销协作促增收。以深化和拓展省内省际产销合作为推动力,探索将江苏优质粳稻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通过举办“水韵苏米”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流推进会,开展宁淮、锡连等省内产销协作推介会,联合浙沪皖三省签订“长三角粮油交易一体化合作协议”,拓展与辽宁、黑龙江、云南等省的产销合作等方式,推动江苏优质粮食大规模、跨区域流通。组织省内48家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成交量5.357万吨,线上成交255万吨,有效带动种粮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三是聚焦重点环节严执法。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重点关注售粮款支付、质价政策执行、质量安全检查、粮食收购称重计量等问题高发环节加强联动监管,围绕最低收购价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政策执行加强协同监管,为收购市场营造良好稳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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