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航一个签派员留言说:
“我们入职十周年以内的员工年假五天,十周年以上十天,部门要求年假必须以五天为单位请,除了年假以外没有任何节假日。
然而,我们的轮班制度是白夜休休,或者白夜休夜休,这就意味着5天年假实际只享受了三天!对外地的孩子来说,只能用来回一次家,根本就没有办法安排其他休假计划。而且同一席位的谁休假就是大家去顶班,算下来不仅没有年假还要倒奉献。
我个人的诉求也不高,不要强制要求年假必须休几天,或者把五天整休拆成一次三天、一次两天就好了。虽然还是要顶班奉献,至少多了和家人度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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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要求倒班的员工每次休假X天,合理吗?
如果强制要求上行政班的员工每次休假3天或4天(和周末连不上),合理吗?
在公司跟前,员工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如果有公司有强制要求员工休假X天的规定,建议充分考虑,看看能不能不要给那么多限制?
毕竟牛马休息好了,搬砖才更有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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