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的时候,海航旗下某航和中甲联赛搞了个联合营销活动,17个空姐在比赛中场休息时跳了个快闪舞蹈。
如下视频所示:
没想到方老板看到后批评了这个事,说瞎扭屁股不成体统,要在集团内限制此类活动。
然后某航针对此事下发了考核,直接开除了客舱部总经理和市场营销部一个副总,另有党群工作部的部长被免职免级,两个领导被考核罚款,总裁被降级,董事长被批评。
某航内部通报中提到,这些领导被处罚的原因是在对外营销活动中,组织、策划出现重大偏差,且未按规定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给相关工作开展造成被动。
客舱部的责任在于对此次活动舞蹈编排未严格把关审核,给公司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市场营销部对本次联合营销活动方案评估不充分,策划不合理。
党群工作部对此次活动方案审核把关不严,且对宣传信息分类评估错误,未按照宣传一类信息上报,出现重大信息报送偏差。
主要责任就这三个部门。
通报中提到,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营销及品牌宣传等活动方案审批制度,加强对营销合作单位的背景审核及营销活动可行性评估,加强对外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具体内容的把关审批,并严格落实向上级单位报备的制度,对违反相关制度的责任人严肃考核。
这个处罚狠不狠?
看处罚结果,直接开除两个人,感觉捅出了很大篓子一样,其实还好吧,就算这次营销活动有问题,但没出圈,传播范围十分有限。不过老板动怒了,要怎么罚老板肯定要提建议或拍板,就要开除你也就一句话的事。
不过,其他领导看到这个处罚结果会怎么看怎么想呢,到处都是隐藏的雷,出点问题就给你开除,谁还敢干点创新的事?真不如躺平稳当...
看内部通报中提到的说以后要进一步完善宣传营销工作的审批制度,要落实向上级单位报备的制度,花估计这个方案如果最开始上报给上级单位,也不会被否。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以后任何方案都层层报备呗,看看以后工作效率和质量会提升多少。
话说公司把事做这么绝,后面被开除的两个人大概率还要和公司打官司,不过公司肯定不怂,常规操作一般是这样:员工先申请劳动仲裁,很大可能是员工赢,如果赔偿金额小,评估后面打官司赢的概率小,一般会和员工讨价还价达成一致后,报大股东审批(也叫备案),备案通过后才赔钱,如果备案不通过,会继续打官司到二审,反正就是折腾,想拿赔偿钱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哈。
常言道:好聚好散。不过在某航现在没这个说法,分手也不会有任何留情,要走可以,先扒层皮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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