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層層剝削 逾百地盤外勞慘遭剋扣半薪

文摘   2024-09-05 13:05   广东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特區政府為紓緩建造業人手荒,於去年推出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香港建造業總工會近日接獲逾百名外勞工人求助,稱遭管理公司剝削,包括被扣起出糧的銀行卡,每月代為收取薪酬後,只發還其中一半,即萬多元的工資予外勞。有外勞表示開工日數就算超出合約訂明,加班費亦被管理公司「食夾棍」侵吞,管理公司更巧立名目濫收不同費用。有外勞向工會求助即被管理公司威嚇。


工會指出,涉事工人來自機場三跑、啟德等地盤,促請總承建商採取行動監管旗下管理公司,勞工處等相關政府部門亦應主動出擊,向外勞了解有否被剝削,並嚴厲執法打擊有關的違法行為。


警方通宵封鎖現調查。香港文匯報記者 鄺福強 攝


想投訴被威脅解僱只得啞忍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昨日舉行記者會,原定有受害外勞出席,但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表示,有關的外勞怕被報復最終未能現身指證。


他指出,建造業的外勞運作機制是,僱主(即承建商)由於聘用大量外勞,無法打點其生活安排,於是聘請管理公司負責安排工人的食宿、交通,以及分派外勞每日到不同地盤工作。由於管理公司權力過大,外勞又不熟悉香港勞工福利,被剝削往往只會啞忍。


周思傑表示,總工會3月開始接獲外勞投訴和求助,包括有管理公司取走他們的銀行提款卡及密碼,每月代為領取薪酬,再匯到外勞的內地銀行戶口,過程中被剋扣超過一半工資,「合約寫明3萬多元人工、出足糧,但入到內地戶口時,錢少了一半,例如3.7萬(港元)人工,到手只有1.4萬到1.6萬元(人民幣)。」


外勞工友遭威脅,怕被報復不敢現身指證,總工會放上空櫈代工友發聲。香港文匯報記者劉明 攝


總工會副理事長趙建強補充,外勞之所以將提款卡交出,是因為他們住在宿舍,銀行卡都寄往宿舍被管理公司保管,「從頭到尾都不在他們手上。」


周思傑表示,啞忍的外勞之後會被要求簽署確認書,聲稱已收取合約定明的薪金,若果不肯簽署,管理公司會向大判「打小報告」,以各種藉口威脅將外勞解僱,「管理公司有權派發工作,安排他們上車到地盤開工,若外勞不獲安排上車開工,就可用這藉口屈外勞曠工,叫大判解僱。」


扣身份證銀行卡侵吞加班費


趙建強指出,外判制度下,內地中介最多收取外勞薪金12.5%作中介費,部分外勞來港前已繳付一年中介費,倘被解僱會蝕錢回家,「所以很多寧願賺夠中介費才辭職,亦有工友投訴,被管理公司發現私下跟工會聯絡,威脅要將他們的身份證和所有的東西沒收,有些工友怕回不來,所以忍氣吞聲。」


除了工資外,有管理公司更對外勞的加班費虎視眈眈。周思傑表示,有部分月薪制的外勞,合約寫明每月工作24天,但管理公司只給4天休假,「即每月實際開工26天或27天,但超出工作日數卻沒有加班費,如果請假,就算做足24天仍會被扣糧,即是如果你第二十五天或二十六天請假,請一日假就只得23天工資,這等於『食夾棍』,食了工友的加班費。」


總工會在收到外勞求助後,曾聯繫管理公司和承建商,但未獲回應或證實情況。周思傑指出,無論是管理公司或是中介,都由承建商聘請,質疑承建商是否知情。工會已向勞工處諮詢法律意見,部分行為如剋扣加班費、提取銀行卡款項等,在香港和內地法例下均明顯違法。


有外勞在與總工會微信對話中表示,工資被剋扣了一半。香港文匯報記者劉明 攝


剋扣名目繁多 5天培訓繳8500元


剝削外勞的手法層出不窮,除了扣糧、扣假等,有外勞投訴管理公司以各種名目收取雜費,包括高達8,500元的培訓費用、每日上下班接送到宿舍的160元交通費,令外勞變相是貼錢打工。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透露,接獲20多名外勞投訴指,來港後先要完成5天培訓,「即安全培訓,每間建築公司或地盤都有自己的培訓,加上安全綠卡或CIC(建造業議會)工人註冊登記等要的培訓,但管理公司事後要他們每人支付8,500元培訓費,如果不支付會即時解僱。」


來港的外勞除了入住元朗潭尾的指定宿舍外,部分會每日來回粵港兩地上班。周思傑表示,有在啟德發展區隧道工地工作的外勞宿舍位於廣東省中山巿坦洲鎮,每日到工地上班,管理公司要每人每日支付160元交通費,「那個交通費就算你不上班都要支付,沒有諮詢過工友是否同意,是他們出糧後對一對戶口才知被扣錢。」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投訴及權益主任吳偉樑指出,更有管理公司要外勞自費購買工具開工,如上周六便有一班泥水工友投訴,一些輕便的手提工具,甚至較重型的器具如攪機,也要工友自費購買,「那次買兩套工具,約1萬多元,一批工人分攤每人都要付400多元工具費,很不合理,莫非地盤有個天秤,也要夾錢安裝天秤?」


總工會權益幹事徐浩斌強調,種種剝削行為不能接受,「因為當外勞的價格壓到很低的時候,他們就會成為廉價勞工,這亦會威脅到本地工人的薪酬。」


調查難點:苦主懼挺身指證 執法須實名登記


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今年首8個月,該處共收到6宗建造業輸入勞工的投訴,處方會從速處理每宗投訴。同時,勞工處會考慮不同因素,例如行業性質、機構過往紀錄、違規風險、輸入勞工合約情況等,安排相應的視察行動。


發言人強調,《僱傭條例》規定,在香港經營的職業介紹所只可在求職者(包括輸入勞工)成功獲聘後,向其收取不多於首月工資一成的佣金,違者會被檢控,處方亦會考慮撤銷或拒絕續發其牌照。


勞工督察不時會進行突擊巡查,到輸入勞工的工作地點及僱主提供的居所視察,查核僱主有否遵守《僱傭條例》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規定。勞工督察會在不受到第三者(包括僱主)影響的情況下獨立會見在場的輸入勞工,確保他們可以自由表達意見或作出投訴。如懷疑輸入勞工的僱傭權益受損,勞工督察會即時跟進,向員工及相關人士蒐集資料以進行全面及深入調查。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指出,目前調查外勞被剝削的難點是,沒有苦主敢挺身而出指證,「勞工處其實好積極幫忙,提供法律意見,亦願意協助,無奈要有工友站出來實名登記才能執法。」


由於外勞心存恐懼,未敢舉報,工會建議參考早年香港引入外勞的做法,「當時我們工會與勞工處等一起採取行動,深夜到施工地點或外勞宿舍去探望工友,問工友肯不肯站出來做人證。」他表示當年最終游說工人指證,成功作出檢控。他並希望,政府加強對外勞的教育,讓他們清楚自己的合法權益。


記者:劉明

報紙編輯:郝原

網絡編輯:陳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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