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 天津:全力支持“双碳”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政务   2024-12-20 16:0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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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全力支持“双碳”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天津市财政局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天津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印发实施《天津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引导和带动更多的政策资源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动“双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强资金保障

支持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在财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天津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申报方案,积极申报并成功争取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建设首批示范城市。按照《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稳妥有序推进居民清洁取暖,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96.5亿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187.1亿元。在建设方面,通过给予“煤改气”居民每户最高9000元工程补贴、给予“煤改电”居民每户最高27800元的工程补贴并对集中供热补建等配套建设及户内设备给予补贴等方式,完成123万户城乡居民“散煤”清洁化替代和227万平方米城镇居民建筑节能改造。在运行方面,对实施“煤改气”的居民每户每立方米补贴1.2元,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每户每千瓦时补贴0.2元,并延续运行补贴政策、保持补贴力度“不退坡”,确保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施正常运转、居民负担得到降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据测算,通过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和运行,已替代散烧煤约214.2万吨,共削减二氧化硫排放15744吨、氮氧化物排放2691吨、烟粉尘排放3266吨。
(二)支持工业领域绿色转型升级。立足财政职能,研究新质生产力发展有效路径,找准有效工作抓手,制定出台《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焕新,明确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协同和产业体系融合等重点工作,细化制定13项重点任务,以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落实,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效能。深入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配合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重点项目,其中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保障绿色低碳企业生产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资金支持。通过安排专项资金,促进重点产业成龙配套、成链成群,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28家、253家、77家,在全国主要城市位居前列,加快建设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联合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及相关配套支持政策,重点支持整车企业转型发展、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打造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支柱产业。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积极采取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方式组建产业投资母基金,支持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海河产业基金围绕绿色低碳产业,设立母基金18只,累计实缴380亿元。在太阳能光伏、锂离子电池和智慧能源等领域,累计引入和支持“双碳”减排制造业项目23个,投资规模546亿元。在全国率先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与海河产业基金错位互补、协同发力,实现“以基金导入项目、以项目吸引资本、以资本助推产业”,助力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和绿色低碳经济发展。与此同时,支持滨海新区、武清区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制造业新型技改和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资格,带动全市一批高质量技改项目实施,有力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
(三)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决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重要指示精神,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保障和优先支出领域,制定财政资金整体保障方案,落实地方配套,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投入保障。2023—2024年,统筹中央和市级资金101亿元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工作。一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天津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污染防治方面财政支持政策。联合主管部门围绕环境问题、攻坚任务、治理方向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高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质量。特别是结合碳达峰工作关键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措施,加快推动燃煤电厂周边锅炉改燃并网,支持规模以上燃煤供热锅炉改燃项目,每年可削减燃煤34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万吨。二是支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确保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如期完成。印发《天津市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天津市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为推进林草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安排林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实施“871”重大生态工程、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实施。稳定和提升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生态碳汇能力。
发挥政策作用

支持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完善

(一)加强采购环节控制。明确相关绿色低碳要求,提高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机制执行的精准度,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市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额已达到83%。
(二)强化政策执行监督。将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执行情况作为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编制《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范本)》,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对绿色发展、节能环保等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从严把关。
(三)扎实推进绿色试点。指导督促滨海新区、静海区高质高效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各项试点工作要求和标准。完成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招募绿色建材供应商进场、试点项目选定等工作。已有数十家绿色建材企业、上百种绿色建材产品入驻电子卖场—绿色建材馆,为打造宜居、绿色、低碳城市,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示范效应。
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地方碳市场建设,做好与全国碳市场的衔接,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做好市域内跨区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财政结算工作。
聚焦资金效能

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在中央、市、区三级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下,实施了一大批对京津冀地区生态外溢效果好的各类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和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全市1.2万台燃煤锅炉实施改燃并网,2300余座工业炉窑全部使用清洁燃料,4家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任务,51台套公共及自备煤电机组稳定达到燃气排放水平,123万户城乡居民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4000余个雨污管网串接混接点完成改造,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421万吨,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209个现状保留村、292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累计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391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97万千瓦。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83.6%,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64.5%。
通过实施财政“双碳”资金支持的政策和项目,人民群众生活的“含绿量”有效提升。2023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57.3%。全市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0%,地表水国控断面劣V类水质比例从2016年的55%到稳定清零,12条入海河流稳定消劣,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经济社会发展的“含碳量”持续下降,全市万元GDP能耗3年累计下降12.3%,特别是上半年同比能源消费量下降0.2%、万元GDP能耗下降4.9%,超额完成“十四五”节能进度目标。财政资金用在关键处、产生高效益,锻造天津绿色低碳发展新优势。


来源:《中国财政》2024年第23期
责任编辑:梁冬妮
班编辑:赵梓轩
排版制作:赵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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