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服务创新 为企业赋能”案例展示(二)

文摘   2024-12-13 17:35   上海  

“服务创新  为企业赋能”

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开展的“服务创新 为企业赋能”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自2024年11月启动以来,已收到众多来自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者的案例,生动地体现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树立优质服务品牌等方面的创新成果。


      根据活动安排,2024年12月12日起,协会官方公众号将分批次对符合条件的案例进行展示(按收到案例时间顺序排序),并在全部展示完毕后统一进行网络投票。


3号案例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专利产业化应用——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案例亮点

通过行业发展早期全面的专利布局,形成全面的专利壁垒,所以权利人在该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全球换电模式开创与引领者,拥有超4000项全球换电专利技术及专利申请,拥有全球最多的换电领域专利。
其中,“轻卡30秒极速换电” 在钓鱼台展示,是目前全球速度最快的商用车换电站。
权利人联合中国车企在“⼀带⼀路”沿线国家进行业务开发合作,将“换储充一体化”方案带入东南亚、中东等地区。
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权利人深度参与了起草工作,并作为《纯电动乘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 第1部分:换电电气接口》牵头编制单位。
权利人获得了诸多荣誉,包括“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新能源科技50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毕马威中国领先汽车科技企业50强”等等。


案例内容


该案例的技术领域为用于电动汽车更换电池的换电站、换电池设备、充电架及相关的控制方法等。专利包括201910264571.9;202010414823.4;202011062570.5;202011644288.8;202011629782.7;202011628454.5;202111619523.0;201711448250.1;202210050263.8等。换电站包括用于对电动汽车进行电池更换的换电室、对更换后的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室和换电设备,换电设备往返于充电室和换电室之间用于对电动汽车进行电池更换,先亏电电池取出,之后送到充电架上进行充电,再从充电室内将充满电的电池取出,放入至电动汽车上,完成换电操作。
权利人是全球换电模式开创与引领者,拥有超4000项全球换电专利技术及专利申请,拥有全球最多的换电领域专利
。通过设置专利壁垒,使得在权利人的这一技术路线上,目前还没有其他竞争者能够进入。并且算上其他技术路线,全国也仅有3家公司将换电技术商业化运营。在转化运用上,探索了多种模式,包括自身制造专利产品,比如换电站,然后自身经营换电站,为汽车换电池收取费用。也包括专利许可的方式,将专利组合许可他人,收取许可费,实现专利的转化运用。通过多种模式的运用,实现了大规模的专利产业化,占据了全国的很大市场份额。

在专利挖掘和布局方面,我所做到了主动提早介入权利人研发阶段,与技术人员、专利管理人员共同进行挖掘和全方位布局,从而实现专利申请的及时性和布局的全面性,形成全面的专利壁垒,达到最好的保护作用。具体分以下方面。

在专利申请地域上,我所积极主动的和权利人联系,以了解权利人未来在哪些国家会进行商业布局,则建议权利人提早在相关国家进行专利布局,目前也实现了预期。并且我所具有丰富的海外专利实务经验,也帮助权利人申请了数百件外国专利并授权,为在这些国家进行商业布局提前铺平道路。比如,权利人联合中国车企在“⼀带⼀路”沿线国家进行业务开发合作,将“换储充一体化”方案带入东南亚、中东等地区。

在专利技术的布局上,通过我所的全面布局,不但保护了其自身的发明点,而且全方位的进行技术方案的扩展,将对手可能的各种规避方案都通过专利保护,形成全面的专利壁垒。通过该种方式,权利人现在拥有超4000项全球换电专利技术及专利申请,拥有全球最多的换电领域专利。

在专利申请时机上,我所建议权利人,对于行业内热点技术,第一时间抢占申请日,如果当时申请的技术方案不成熟,则后续再继续优化,再利用优先权继续申请,从而抢占申请日,提高授权概率。

在专利公开时机上,我所建议权利人,对于自己研发的比较前沿技术则较晚公开,以防止竞争对手早知道并跟随开发。而对于某些专利申请则提前公开,成为现有技术,使其他人专利丧失新创性。对于更新较快的技术,也能够尽早授权。还能尽早获得临时保护,以用于维权。

在专利保护和运用方面,我所也协助权利人全面的及时的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情况,然后分析对手产品,并和权利人的专利进行比对分析,如果涉嫌侵权,则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维权,制止了竞争对手侵权,从而很好地达到了保护的目的。同时,也协助权利人将专利许可别人,推广了专利的使用,使得换电站的规模迅速扩大,权利人的专利也达到了最大的商业价值。

因为权利人技术领先,且具有多项基础专利,竞争对手
对权利人多件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我所和权利人积极探讨应诉策略,不光是要维持专利有效,而且会同时考虑专利维权的可行性,做到尽可能不限缩到更小的保护范围,以实现维权时保护范围的最大化。最终也实现了多件专利大都维持有效。
从2000年起,权利人开始探索换电及车站能融合,后续陆续申请专利。2016年,权利人正式开始换电网络规模化布局,截至2024年4月,权利人的换电服务网络已布局全国超60座城市,投运及在建换电站超800座,实现了轿车20秒、轻卡30秒、重卡40秒极速共享换电,与16家车企联合开发超30款换电车型,加速了出租车、网约车、公务车等换电应用。
 其中,“轻卡30秒极速换电” 在钓鱼台展示,是目前全球速度最快的商用车换电站,沿用权利人一贯推行的卡扣式底盘换电技术,去年已通过10000次以上安全运行的可靠性综合验证。自2021年起,权利人三度携换电站进入钓鱼台国宾馆参与现场巡展,亦是目前唯一获批进入钓鱼台作展示的换电站品牌。
权利人联合中国车企在“⼀带⼀路”沿线国家进行业务开发合作,将“换储充一体化”方案带入东南亚、中东等地区。
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权利人深度参与了起草工作,并作为《纯电动乘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 第1部分:换电电气接口》牵头编制单位。
权利人获得了诸多荣誉,包括“连续三年入选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4全球独角兽榜》”,“2023换电行业年度换电运营商品牌”,“2023年度新能源物流车应用推广贡献企业”,“「换-充-储」多功能一体站荣获2023绿色设计国际奖”,“专精特新扶优计划培育企业”,“新能源科技50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毕马威中国领先汽车科技企业50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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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案例

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专利的产业化应用——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案例亮点

通过该基础专利以及后续该技术路线方面的专利布局,形成全面的专利壁垒,所以权利人在该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且取得了多项首创成绩,率先在海岛物流、器官移植、紧急物资运输、商业物流等场景实现eVTOL技术的应用落地。
专利产品完成全球首条跨海跨城eVTOL航线首次演示飞行,完全模拟一家人从深圳蛇口邮轮母港飞至珠海九洲港码头,将单程2.5到3小时的地面车程缩短至20分钟。
向日本AAM先锋运营商交付专利产品盛世龙,用于城市空中交通展示飞行,并全力推进在2025年大阪世博会实现eVTOL演示飞行的目标。
专利产品V2000CG获得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颁发的型号合格证,这是全球首款通过型号合格认证的吨级以上eVTOL航空器。
宁德时代与峰飞航空签署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入选“2024福布斯中国创新力企业50强”榜单。

案例内容


该案例的技术领域为新兴产业-民用航空,具体为
eVTOL(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即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相比传统直升机, eVTOL为纯电驱动、噪声低、性价比高、更加环保,是一种更符合未来城市空中交通系统的产品。eVTOL可以适用于海岛物流、器官移植、紧急物资运输、商业物流等多种场景。
专利号为ZL201110316929.1,名称为“固定翼与电动多旋翼组成的复合飞行器”,该专利中的飞行器兼有固定翼飞机和旋翼飞机的功能,能够像直升机一样垂直起降,又能像固定翼飞机一样水平飞行,并且能够在两种模式之间自由转换。该专利为国内eVTOL领域的基础专利之一,申请日也是非常早。
权利人在国内最早致力于提供安全可靠的空中物流和空中立体出行解决方案,在德国成立了欧洲适航中心,在美国建有北美商业中心,研发制造中心位于中国。根据“由小到大、由物到人”的战略规划,权利人开发了多种型号的专利产品, eVTOL 航空器已经完成过万架次的转换飞行,率先在海岛物流、器官移植、紧急物资运输、商业物流等场景实现eVTOL技术的应用落地。
我所服务该权利人多年,时间长并且有固定的代理人团队,从而对权利人的技术了解的非常深入,也了解了这个领域的技术发展路线和方向,从而能够和权利人专利管理人员、发明人一起,进行全方位的专利撰写,既把握了对未来技术的前瞻性,又在自己的技术路线方面实现了非常全面的专利布局,形成全面的专利壁垒,再加上权利人进入这个领域非常早,所以权利人在该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同时我所协助权利人及时监控市场上类似产品,如果有对手的产品出现,我所也协助权利人全面的及时的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情况,然后分析对手产品,并和权利人的专利进行比对分析,如果涉嫌侵权,则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维权,制止了竞争对手侵权,将对手排除出市场之外或者阻滞了竞争对手进入该市场的时间,从而很好地达到了最大的保护目的。
通过上述措施,权利人能够安心于将专利产品化,并实现了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占据了全国较大的市场份额。
通过该基础专利及外围专利形成的专利壁垒,使得国内仅有几家竞争者能够进入该领域。国家也在大力推进eVTOL的产业化。2023年10月,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国民航局四部门印发的《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到2025年,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实现试点运行;到2035年,建成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绿色航空制造体系,新能源航空器成为发展主流。鼓励开展绿色航空示范运营,加快将eVTOL融入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安全、便捷、绿色、经济的城市空运体系。
权利人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从各个方面积极探索和推广专利的产业化。包括同国内外交通运营服务商签约,推动eVTOL产品落地等措施。
比如,2023年,获得EVFLY采购合同,EVFLY将采购205架权利人专利产品,首先投入阿联酋和沙特阿拉伯等地区用于空中物流运营服务,然后会陆续在亚洲和非洲地区市场逐步部署使用。
与中国合利智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利智能以权利人专利产品为基础,在广东广州、浙江杭州、海南海口、安徽黄山、云南丽江等多地布局空中交通运营项目。
权利人与深圳宝安区政府将共同拓展城市及都市圈城际间空中出行应用场景,与空中交通运营商一起开发大湾区低空出行示范运营航线。权利人专利产品完成全球首条跨海跨城eVTOL航线首次演示飞行,完全模拟一家人从深圳蛇口邮轮母港飞至珠海九洲港码头,将单程2.5到3小时的地面车程缩短至20分钟。
与深圳东部通航签署框架采购合同,东部通航将向权利人采购100架专利产品航空器。
权利人向日本AAM先锋运营商交付专利产品盛世龙,用于城市空中交通展示飞行,并全力推进在2025年大阪世博会实现eVTOL演示飞行的目标。
权利人专利产品V2000CG获得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颁发的型号合格证,这是全球首款通过型号合格认证的吨级以上eVTOL航空器。
宁德时代与峰飞航空签署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宁德时代独家投资数亿美元,成为峰飞航空的战略投资者。
福布斯中国发布了“2024福布斯中国创新力企业50强”榜单,峰飞航空凭借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创新能力、技术突破以及市场应用表现入选该榜单。
有该基础专利和外围专利的保驾护航,权利人开发了多种型号的专利产品,也在多个国家研发、销售,极大加速了专利产品的产业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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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案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小分子药物的专利布局及策略——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案例亮点

我方作为专利代理机构,时刻围绕企业的核心诉求,从专利申请时机和策略、加速审查的运用、审查意见的应对、专利布局等多维度及时提供专业意见,为企业争取到宝贵的时间窗口,使得药物在上市前便获得专利的充分保护。


具体举措:

(1)专利申请阶段,为抢占先机,密切配合研发进度,第一时间将研发成果转化为专利申请,在2021年4月到2022年4月期间,陆续交了13份优先权申请。同时结合市场需求,在世界范围内23个国家/地区进行了布局。

(2)专利审查阶段,为配合药物上市进度,建议企业利用各国优先审查制度加快审查,药物上市前核心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了授权。

(3)针对拟上市药品,在临床前,上市前都进行了重点国家/地区范围内的FTO分析,及时发现并排除侵权风险。

(4)从企业的商业需求出发,就药物分子专利而言,建议企业在多个国家提交分案申请。同时围绕上市药物,就晶型、中间体和制剂等多个主题布局专利申请,从多维度对上市药物进行保护。


案例内容



案件介绍:

本案例涉及医药领域,具体涉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小分子药物,专利权人为福建广生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以下专利组合:

(1)药物分子专利族:重点保护覆盖上市药物分子的通式化合物以及对应的具体化合物,包括以下专利:

PCT:WO2022218442

中国:CN115698012和CN117003813,已授权;CN118255834,审查阶段

日本:JP2023543729,已授权,JP2024084806,审查阶段

加拿大:CA3201360,已授权

中国香港:HK 40087327,已授权;HK202310972706.3,审查阶段

澳大利亚:AU2022258377,已授权

马来西亚:PI 2023001736,已授权

南非:ZA2023/05166,已授权;ZA2024/01567,审查阶段

欧亚:EA202390695,已授权

美国:US18/306,236,已授权;US18/796,363和US18/533,232,审查

阶段

欧洲:EP4209494,已授权;EP4438122,审查阶段

韩国:KR20230107825,已授权;KR20240124438,审查阶段

新加坡:SG11202302290Q,审查阶段

新西兰:NZ805515,审查阶段

印度:IN202347020347,审查阶段

墨西哥:MXMX/a/2023/012178,审查阶段

巴基斯坦:PK715/2023,审查阶段

巴西:BR112023006761A2,审查阶段

菲律宾:PH12023551108,审查阶段

哥伦比亚:CO2023015419,审查阶段

泰国:TH2301001941,审查阶段

以色列:IL307443,审查阶段

印度尼西亚:IDP00202302597,审查阶段

越南:VN 1-2023-04679,审查阶段


(2)药物晶型专利族:重点保护上市药物分子的晶型,PCT申请阶段,尚未公开

(3)中间体专利族:重点保护制备上市药物分子的中间体,PCT申请阶段,尚未公开

(4)药物组合专利族:重点保护上市药物分子与其他药物分子联用的方案,PCT申请阶段,尚未公开

(5)药物制剂专利族:重点保护已上市药物分子为活性成分的药物制剂,PCT申请阶段,尚未公开。

本案例涉及的专利组合围绕上市药物“泰中定”进行布局,泰中定®于2023年11月24日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在中国附条件上市,获批适应症为“轻中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由广州实验室、药明康德与福建广生堂药业创新药子公司-广生中霖共同研制开发。泰中定®的注册临床研究是国内唯一覆盖了广泛感染的XBB等新冠变异毒株的中国患者人群的注册临床,结果显示,泰中定®用药后病毒载量大幅下降,且安全耐受性良好。泰中定®有望成为同类产品中每日用药剂量更低、疗效更佳的抗新冠病毒药物,为患者带来更有效的治疗选择。

泰中定®属于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1类创新药物,是广生堂转型创新药企的重要一步,为国内抗击新冠病毒增添了强大助力,再次向世界展现了中国本土药企强大的创新力量。



解决问题:

(1)本案例涉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口服药物,在研发阶段即面临十分激烈的竞争,专利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建议企业在一旦有研发方面的进展立即申请专利,在项目启动的一年内,先后提交了13份优先权,部分优先权仅保护具体化合物,采用具体化合物先行、紧跟通式化合物的申请策略,既保证了对时效的要求,也保证了案件质量。

(2)本案例核心专利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不久即面临药物即将上市的情况,此时迫切需要获得授权专利对药物进行保驾护航,专利代理机构立即行动,利用中国的优先审查制度,在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后立即提交优先审查申请,在优先审查获批的一个月内收到了审查员的电话意见,专利代理机构积极应对并提供专业建议,不到一个月即在中国收到了授权通知书。在中国获得授权后立即利用各国的

优先审查制度对各国专利进行加速审查,为企业赢来了宝贵的时间窗口。

(3)本案例涉及的药物在上市前,企业比较关心该药物能否在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情况下自由实施,为此,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重点国家/地区范围内的FTO分析,及时发现并排除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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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Shanghai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 Association,简称SIPSA)唯一官方订阅号,协会成立于2018年4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为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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