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设计院违法裁员,赔偿20万!

文摘   2025-01-08 19:54   重庆  

法治社会,人人有责!

转自设计迟小英
作者迟英
编辑你才建筑师

设计行业,乱象频出。目无法规,欠缺教育!

但俗话说: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教就会。
昨晚,我就听说了一个大快人心的“教设计院做人”的故事,同样是来自粉丝投稿,不妨和大家分享一下,顺便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抖音视频我这无法插入,想看原视频的朋友,可以后台回复关键词获取,见底部。
粉丝所在的这个设计院,还是很牛的,粉丝本人的履历也很牛,是北京四中毕业,211本硕,在北京大型甲级设计院工作多年,年薪最高曾达到50万。
但是,就是这样一位“牛人”所在的“牛院”,竟公然违法,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并且拒绝支付赔偿金。
据粉丝讲:
“一开始说不续签的时候,公司态度倒是很客气,好话说尽。
等我一提赔偿,就立马翻脸。。。
那个脸变的呦,真的狗血。
我甚至已经做出了让步,同意少赔一部分,但公司竟然来一句——那你就去告我啊!
告就告,谁怕谁?现在好了,他违法裁员的事实,法官一看便知,根本没有辩解的余地,所以要赔我2N倍赔偿金、还有年终奖、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差额等,总共20多万!
迟工,我也经常看你的文章,我建议你除了曝光行业的黑幕,还要多给大伙普及一下法律知识,这才是真正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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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的建议,确实很有道理,设计行业之所以走到如今这个地步,跟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很有关的,所以不妨就粉丝这个案例,给大家做个普及。
那么,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很简单,如果是单位不想续签,那就必须支付赔偿金N。
N的意思是“N个月的工资”,工资标准按照过去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而假如单位没有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话,那么还要再额外多赔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要赔N+1)
那么,在单位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下,又不给续签,这种情况是如何处理呢?
很简单,告它违法裁员,让它赔双倍,而且可以把之前的旧账也都一起算算,什么加班工资、年终绩效之类的,都让它赔!
(他不赔,咱就什么都不认,千万别被公司忽悠,私下里承认一些事情,或者签订一些协议,以至于让自己处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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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除了违法裁员之外,设计院的“加班文化”,也是属于公然违法的范畴。
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长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休息日加班的,需要安排调休。
生产经营的加班,原则上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而且必须经过和劳动者的协商,不能随意安排。
而如果实在是活太多,干不过来,加班时间也是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这,就是劳动法所规定的,生产经营加班的极限了。
而且呢,加班不但有时长限制,还有加班费的规定,工作日加班,要支付1.5倍工资;周六日加班,要支付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要支付三倍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要给设计院“上眼药”,方法简直多到离谱,分分种就能罗列出一大堆罪状,告它个生活不能自理。。。
但为何,仍然有这么多的设计院,选择公然违法,对员工提出的合法诉求“翻脸”呢?
因为他们赌定:99%的设计师,都不敢去告!
是的,如果不是想离开这个行业的人,一般都会选择默默忍受,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出头”,会给自己的职业发展蒙上阴影,断送自己在设计行业的前程!
在博弈论中, 这其实是一种“协调谬误”,也就是说,大家因为缺乏协调,从而自发性地集体采用了一种保守策略,最终导致所有人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失!
但这种“协调谬误”,其实是可以得到修正的。
我们假设这样一种情景:90%的设计师,都把“法”字刻在脑门上,只要单位一违法就去告。
在这种情形下,剩下的那10%原本不懂法,或者不敢告的人,也逐渐会选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毕竟谁也不想当“冤大头”。
(之前和德国设计院的朋友聊天,他说在德国,根本没人加班,你加班就会被领导嫌弃,认为是你工作效率低。
我说,在这边,情况完全相反,所有人都选择加班,以至于不加班的人,就会被认为是工作态度不端正,大家都以违法为荣,以守法为耻。。。)
俗话说:不破不立。
希望年轻人们能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堂堂正正地,做个遵纪守法的人。
就我的观察,现在来设计院的小年轻,加班热情确实低了很多,这对整个行业来说,是好事。
我们的社会,已经步入一个新时代,在这个时代中,野蛮增长已经不是出路,唯有遵纪守法,实现高质量发展,才能切实发展新质生产力,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让行业中的所有人获益。

你才建筑师
除了设计,对什么都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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