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曲在《法院待不下去了,是继续考国家部委,还是去做律师或法务,或者回学校深造?》一文中,曾经提出“平台论”的观点——即不要把平台当成自身能力的一部分。比如:
在法院的,想着我都是法官了,出去做律师肯定不愁案源;
在律所的,想着我都在红圈所,出去做法务肯定公司抢着要;
在公司的,想着我都在互联网大厂了,出去做律师肯定律所随便挑。
现实情况是:法院辞职做律师的,整天为案源发愁的大有人在;红圈所出去做法务的,大厂倒是进了,但没干多长时间就干不下去了;大公司法务出去做律师,照样进不了红圈所。
归根结底还是错把平台当成自身能力的一部分了,一旦脱离了平台,这种“能力”也可能随之“烟消云散”。虽然说现平台对于找“下家”会有帮助,但肯定不是决定性的,因为脱离平台最终看的还是“去平台”能力——那种不依赖特定平台,真正属于自身,可以随时“带走”的能力。
这种能力到底是什么?知产曲觉得肯定有个性化的,但也有普遍适用的,比如对于中年法律人,就应该具有这样的普适性“去平台”能力——每天做正确的事情,也就是每天少纠结于鸡毛蒜皮“how”层面的细枝末节问题,而应该多去探究“why”层面的深层次问题。
可以说,不只是中年法律人,对于法律职场人来说,每天“做正确的事情”远比“把事情做对”要重要得多,而“做正确的事情”的前提是认清自己在平台中的工作职责以及定位。因为如果不清楚自身职责所在,那么对自己能运用的权力范围,可能就不会有清晰的认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要么用力不够,要么用力过猛——用力不够则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用力过猛则会导致向下越界或向上越权。
以下知产曲分享《资治通鉴》中的一个小故事,看故事跟古人学习如何认清自身工作职责及定位,相信对法律职场人培养普适性“去平台”能力,或多或少都会有帮助:
话说西汉文帝("文景之治“中的“文”)上任”初期,有天早晨上班开例会,问右(正)丞相周勃:“我大汉朝一年审判多少案件?”。
周勃:“呃,这个…。老板,我不知道。”
汉文帝:“那我大汉朝一年的钱财粮食收入有多少啊?”
周勃:(作思考状良久)“sorry,陛下,这个我也不知道。”
完了,两个问题没回答上来,周勃已经吓得汗流浃背。
汉文帝于是又问左(副)丞相陈平,陈平说:“您问的这些事有专门负责的人”。
汉文帝:“谁负责?”(你倒是说啊)
陈平:“您要是问案件审理,应该找廷尉(法官),您要是问钱财粮食收入,应该找治粟内史(物价局局长)。”
汉文帝:“那这些都有人干了,请问您是干什么的?”
陈平:“抱歉,老板您不嫌我能力低,给我个丞相当,我觉得丞相的职责应该是:对上辅佐天子调理阴阳,顺应四时;对下抚育万物,使各得其宜;对外镇抚四方各族和诸侯;对内使百姓亲附,使各级官员都能胜任其职。”
汉文帝:“说的好。”(帝乃称善)
在旁边流汗的周丞相听了陈平的回答很羞愧(右丞相大惭)。散会后回办公室的路上,周勃责备陈平说,兄弟你太不够意思了,平时也不教教我怎么说(君独不素教我对)。陈平笑着说,您在丞相的位置上,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吗?(君居其位,不知其任邪?)如果老板问你长安城有多少盗贼,难道你也要勉强回答吗?(且陛下即问长安中盗贼数,君欲强对邪)
周勃:对哟,到底有多少啊?(原文无)
陈平:我.........................(原文无)
【历史故事给现代法律人带来的思考】
二、陈平对自身及下属的职责有清晰认知,深刻意识到丞相一职不亲小事,应该有所知有所不知
1.陈平对自己身为丞相的职责有清晰的认知。从对上、对下、对外、对内四个维度进行了概括,指出了自己是干什么的,暗示自己负责工作的专业性以及价值性,没有白拿高工资;同时对于下属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也有比较清晰的掌握,如廷尉负责判案、治粟内史负责钱粮收入等。
2.陈平善于有所知有所不知,深刻意识到丞相不亲小事。从陈平数落周勃的那句,如果老板问你长安城有多少盗贼,难道你也要勉强回答吗?可以看出陈平对丞相工作应该“抓大放小”有深刻的认知,对于盗贼这种小事,应该是京兆尹(首都市长)负责的事情,如果连这个丞相都要去管,岂不得累死?
当然从逆向思维角度,陈平的回答也不是“天衣无缝”,比如陈平的回答并没有解决汉文帝心中的问题:领导问全国案件情况,可能是担心存在滥用刑罚的情况;问全国钱财粮食收入情况,可能是担心百姓挨饿受冻。但陈平的话并没有直接回答领导关心的实际问题,而且从陈平的回答来看,他应该并不掌握下属工作的关键环节及最终结果。
【历史故事后续】此次例会过去没多久,有人劝周勃及早“全身而退”,周勃也意识到了“中年危机”,于是借口有病申请辞职。汉文帝连客气都没客气,爽快的批准了周勃的辞职申请,并提升左丞相陈平担任丞相一职(此后不再设置左/右丞相,仅设置丞相一职)。
【法律人如何在职场培养“去平台”能力】
【场景】
你作为互联网大厂的法务专家,在最近一个绩效评估周期获得较好成绩,经过面试、答辩等程序,顺利实现升职——从法务业务骨干,升职为某个业务条线的法务小组长(中层管理者,有5个下属),你该如何应对?
【问题】
你:管理没什么难的,我都是法务骨干了,这些都是小case?
现实:能成为法务业务骨干与能做好管理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能做好“一个人”的事,不代表能带领“一群人”把事做好。
你:管理岗不也就那点事儿——审个合同开个庭,有啥难的?
现实:法务骨干更多关注的是具体的“事”,比如审查合同提示风险、诉讼案件开庭争取胜诉等,也即自己做事和做自己的事;而管理者关注的是“事+人”,即不仅要自己会做事——具体的法律业务都得懂,同时还要让下属会做事,从而顺利达成整个团队的目标。
你:按照我原来处理工作的思维方式进行管理,就万事大吉?
现实:法务骨干在工作方法上常常习惯从细微处着手(how层面),独立作战,精准化完成任务,工作方式上是“加法”,即完成一件事再开始另一件;而管理者在工作方法上要从宏观/全局出发,思考整个工作如何部署、调动什么资源(why层面),从而更好的协同团队集体作战,工作方式上是“乘法”,即所有要事应该齐头并进,保证整个团队目标顺利完成。
【解决】
1.首先要明确自身职责及定位,实现思维及角色转变
要想从一名法务骨干转变成一位优秀的法律管理者,首先要明确自身职责及定位,克服固有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只有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才能明确的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和怎么干,多做“乘法”少做“加法”,每天坚持“做正确的事情”,而不是仅仅满足于“把事情做对”。
2.关注事+人:主动与上级对齐权责范围及目标期望
新上任法律管理者不仅要做事,更要关注“人”——应主动与上级(法总或者业务副总),对齐各自以及同级管理者的权限范围边界,并与上级沟通其对整个团队的期望,根据期望制定目标后,及时与上级进行对齐,并保持双向/同频沟通,从而建立互信关系。
3.积极与下属沟通,明确各自职责,实现1+1>2的团队协同效应
新上任法律管理者不再是“单打独斗”,而应该带领“一群人”把事做好。通过单独沟通,充分了解每名下属的长处及优点,进而通过合理分工,明确各自职责,使每名团队成员发挥最大潜力和价值,从而实现1+1>2的团队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