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知产曲跟大家分享过美国律政小说家格里森姆的职业转变故事(具体见法学毕业,做过律师当过公务员,职场不如意,后来转行搞写作却获得巨大成功,怎么做到的?)——从街头律师到公务员(众议院议员),又从公务员转行搞写作,写到第二本书的时候,“一写成名”,从此开启了“开挂的人生”,每天写一页,一年出一本,至今已经出版了超过50本律政小说。
知产曲年轻的时候,闲着无聊想学学英语,正好有朋友推荐了格里森姆的小说,于是试读了他的成名作——《The Firm》,读完是一发不可收拾,开启疯狂买书模式,至今书架上格里森姆出版的【精装+简装】图书快超过30本了(虽然只读了不到一半)。
有点跑题了,咱们言归正传,以下继续聊格里森姆的职业转换取得巨大成功后,依旧不忘法律初心的故事(读了这么多书,知产曲虽然英语没学好,但是学会了讲法律故事)。
法律写作成就法律初心
一次给格林森姆惹上官司的写作。时间回到2004年,那时的格里森姆从律师切换到专职写作赛道,已经出版了19本书,职业发展可谓顺风顺水。他偶然间在《纽约时报》中看到一篇讣告,讲述了一名“小镇做题家”沦为“杀人犯”,在监狱关押了11年,执行死刑前5天无罪释放,释放没多久即因各种疾病缠身离世的悲惨故事。这引起格里森姆的极大关注,于是他开始着手调查这起冤案,希望能向公众还原整个案件事实。由此促成了他的纪实著作《The Innocent Man》(无辜的人)在2006年作为他人生第20本书正式出版。
《The Innocent Man》出版后,在书中被曝光的地区检察官,认为书中内容使其名誉受损,愤而起诉了格里瑟姆,但格里森姆不为所惧,认为自己说的都是真话,描写的都是事实,会奉陪到底(不愧是诉讼律师出身),不过诉讼只进行到一半,最终不了了之。
在调查此案期间,格里森姆还加入了无罪调查项目组,与项目组成员一起,借助DNA等先进技术的加持,使得近400人无罪释放,其中就包括一些已经被判了死刑的犯人。
可以说,最终是写作实现了他的法律初心,虽然在做律师以及公务员的时候,他没能做到。
法律人应该“初心如磐”,不做“无辜的人”
从格里森姆身上,我们看到了法律人“初心不改”应有的样子。其实对于法律人来说,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不管是律师,还是法官,抑或是法务,其实都应该“初心如磐”,跟随自己的法律之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去维护世间少有的公平正义,而不是人云亦云,特别是在喧嚣嘈杂的网络时代,法律人更应该时刻保持理性思考,而不是沦为他人思想的木偶,成为一个精神上“无辜的人”。
《The Innocent Man》读后感:现实远比小说更荒诞
一、小镇“做题家”沦落为“杀人犯”?行刑前5天获得迟来的正义
一个美国小镇上的文艺青年——罗恩,像美国很多镇上青年一样,出生在一个不太富裕的家庭,但有着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棒球明星,他在这方面的确有天赋,父母也舍得投入,虽然有时对孩子有点娇惯,但罗恩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在多个比赛获得大奖,罗恩憧憬着自己成为“罗宾森”的那一刻。
但是在接连几场重要比赛,罗恩由于伤病而没能参加,后来又不断受各种伤病的困扰——一个职业运动员最怕的事。罗恩开始变得暴躁,开始自暴自弃,开始泡吧、女人、吸毒。从一个镇上人认为的文艺青年逐渐沦为劣迹斑斑的不良青年。
罗恩的命运彻底改变,是因为镇上发生的一起强奸杀人案。1982年一个住在离罗恩不远处的年轻女孩被奸杀,现场极其惨烈。警方最终逮捕了罗恩和他的一个朋友:真实原因就是因为罗恩是住在离案发现场较近的不良青年,多名证人指证他,而逮捕他这位朋友的原因更荒唐可笑:从案发现场判断应该不是一人作案,而此人是罗恩仅有的一位朋友。
此时的罗恩已患有精神疾病,但在刑讯逼供的警察、诱导证人做伪证的检察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法官,尤其是一个不负责任、失职的代理律师,重要的是一个冷漠的陪审团的一番操作后,罗恩一审被判死刑。
二审期间,幸运的是遇到一个负责任的公共辩护律师(public defender)以及民间公益组织法律人的帮助,重要的是有了DNA技术的加持,在即将行刑5天前获得法院重新审理,并最终在关押了12年后无罪释放,避免成为了美国版“聂XX”。而真正的凶手曾经作为证人出现在法庭,据说与部分警员存在毒品交易而免于被调查,让罗恩成了替罪羊。最终虽然经过DNA基因检测样本一致,但因为一名陪审员的反对,只判了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
虽然后来在律师的帮助下,罗恩提起民事赔偿,最终与美国司法机构和解,获得了高额赔偿。但被关押给其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伤害是巨大的,一个30多岁的年青小伙,在关押5年后牙齿开始脱落,头发也白了,在50岁时因肝硬化去世。
罗恩曾经说,圣经里说过人死去会到地狱,经受折磨,于我而言,监狱就是我的人间地狱。有些时候我甚至会怪我的父母,怪他们为什么把我带到这个世上,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不想出生到这个世界。我死后我希望不上天堂也不入地狱,我只想永远的睡去,那样就不会有噩梦,也不会有审判,不会再有人来评价我。
二、与“小镇做题家”同样的遭遇、不同的结局:被关押了34年,但仍在继续
在罗恩涉嫌强奸杀人案发生2年后,这个小镇又发生一起年青女店员绑架失踪案。办理案件的警员、检察官与罗恩案相同,当时迫于各方压力,警方和检方压力很大,着急破案,采取刑讯逼供等方式,将汤姆关押入狱,当时汤姆的供述是在发电厂将被害人强奸并用刀杀死后,焚烧灭迹,但几年后有人在离汤姆供述案发地点50公里外的山上发现了尸骨,经检测是头部中枪而亡,而且穿的衣服与汤姆供述的也不一致。而警方确定汤姆作案,是因为汤姆讲述的一个梦,而在罗恩案中,罗恩也讲过自己的梦,警察将梦中场景作为定案依据。在汤姆案中,警方及检方移交辩护人的证据仅140页,而实际却有800页之多。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汤姆几次伸冤上诉都被驳回,至2019年被关押34年,仍在继续关押。
汤姆曾经说,我们看电视或电影中,真凶会出现,坏人最终会得到惩罚,但在现实中,在我这里,电视或电影的情节不会出现,永远不会,但我不会放弃,因为家里还有90多岁的老母亲在等着我回家。
三、受害人最终是否得到了公平正义?也许没有最终的胜利者
罗恩案受害者的母亲2018年已经75岁,她讲述了失去爱女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当年警方急于破案,在家属未到场的情况下,将埋了2年多的受害人尸体挖出来做鉴定,此事一度造成她精神抑郁,并养成了酗酒的习惯。
当真凶最终只判了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老太太说,不判死刑也好,因为判了死刑,他就可以不断的上诉,而每一次上诉,都会给她的心理带来二次伤害。
老太太给狱中的凶手写了封信,问为什么要杀害她的女儿,而且凶器还是她亲手为女儿买的腰带,原因到底是什么,她希望有生之年能获得凶手的亲笔回复,但也许凶手永远也不会回信。
四、美国刑事司法制度是全世界最公正的?那是扯淡
根据纪录片披露,美国监狱关押的犯人中有4%是冤枉的,数量大概是十几万人,这是一个标榜“无罪推定”“司法公开公正”法治国家的真实情况,可想而知,其他国家的情况,只可能会比美国更糟。
当然值得庆幸的是,随着DNA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看到,一大批冤案得以昭雪,让更多无辜的人,获得了迟来的正义。
但这种伤害是巨大的,正如一位被关押17年无罪释放的美国人所述:出狱后,到饭店看到菜谱,我居然不会点菜,因为这17年来都是别人给你什么你就吃什么,从来没有这么多选择,而且拿在手里的叉子太重了,
我只能告诉服务员:按旁边人点的,给我来一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