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罗次作为彝族、苗族等聚居地,少数民族人口占据一定比例。禄丰法院罗次法庭高度关注辖区少数民族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探索构建“双语和谐法庭助力民族团结”诉源治理工作机制,采用“说、拉、谈、唱”四部曲,将法言法语“通俗化、本地化”,给辖区少数民族同胞一份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为基层治理注入活力,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根据当地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实行“汉语+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诉讼、调解、审判、普法服务。法庭配备一名双语法官,精通苗汉双语,确保在调解、审判等各个环节能够与群众顺畅沟通。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法庭+网格”等模式,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双语服务不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还能更准确地了解群众诉求,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多元联动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能动司法实现了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司法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禄丰法院罗次法庭将继续完善落实“说、拉、谈、唱”四部曲,推动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END
●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