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下列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作出执行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ND
● 往期推荐
春季攻势 暖春暖心——禄丰市人民法院“执行暖春行动”攻坚战
法院安检很麻烦?|看了这些后,你会多一份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