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
中国法院网 刊登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文章
《十堰张湾区:“法院+公证+工会” 为民司法解心结》
通讯员(王子薇、李静)“感谢法官和调解员!本来要打官司的,现在通过诉前调解就把事情顺利解决了,帮我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成本。”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公证+工会”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了2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有效解决了由此衍生的3起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工程欠款起纠纷,联动化解寻突破
2019年3月,张湾区某学校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张某、陈某。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公司一直未向包工头张某、陈某支付工程款430余万元,多次索要无果后,张某、陈某将学校与建筑公司一同诉至张湾法院。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使劳动者拿到应得报酬,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张湾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当天将该案分流委派给市公证处驻张湾法院调解工作室。
市公证调解员收到该案件后,迅速组织案件当事人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但调解中,学校与建筑公司表示有所顾虑,担心张某、陈某欠付农民工工资后续还会有纠纷发生,也怕诉讼可能会对学校和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法院+公证+工会”,开出“专业解纷”良方
张湾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法院+公证”联动调解模式,反复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意见,找到问题堵点,为当事人量身定制了调解方案:一是公证调解员核实包工头陈某雇佣的所有农民工及欠付劳务报酬信息,各方确认;二是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启动“法院+工会”联动调解模式,将包工头陈某与所有民工的劳务纠纷委派给张湾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三是劳务纠纷达成协议后,由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审查后予以司法确认;四是劳务纠纷调解解决后,由“法院+公证”调解室对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办理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经诉前调解中心的法官和公证调解员与当事人充分沟通、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分别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由公证调解组织办理赋强公证。2起建工合同纠纷和3起衍生劳动争议纠纷全部成功化解,仅用时21天。
近年来,张湾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法院+N”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将“诉”的权威性和“调”的便利性相结合,目前,已引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公证、仲裁、工会等5家专业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共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以较低成本、较高效率促成劳资双方“握手言和”,大大降低司法案件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维权更加便捷、高效。
据统计,2023年至今,张湾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分流受理民商事案件4139件,成功调解案件2070件。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