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给我们老李要回了救命钱啊!”近日,一位申请执行人的家人来到张湾区法院,将一面写着“高效执法解民忧,情系群众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
工伤赔偿,公司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55岁的老李为某建设公司建筑工地农民工,2024年6月,在工地干活期间受伤,住院治疗。经认定为七级伤残,瘫痪在床。
老李住院治疗期间,建设公司对赔偿事宜含糊其辞,一拖再拖,无奈老李家人向张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建设公司支付老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多项工伤赔偿款共计40余万元。
裁决生效后,建设公司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向张湾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赵阳了解到老李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受伤后至今未恢复劳动力,依旧瘫痪在床。工伤事故发生后,家里失去了经济支柱,且倾尽了全部家财看病治疗,根本无力负担医疗费,赔偿款一直不到位,让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整个家庭愈发艰难。
案件一开始执行,法院就对建设公司采取了执行措施,可企业账上并没有多少钱,离老李的赔偿款还差得远。
建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找上了门,“现在我们还在正常经营,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难以筹措赔偿款。”
本着不能让裁决文书变“法律白条”的高度责任感,法官赵阳带领执行团队多次往返建设公司进行交涉。但该公司运营状态惨淡,经调查,确实没有可变现财产。
“将心比心,如果我是申请执行人或者家属,我也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是实打实的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案件,必须想尽办法快办、办好!”法官赵阳说道。
柳暗花明,快速执行到位44万案款
为了让老李尽快拿到赔偿款治病,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老李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已认定为工伤,且今后基本没有劳动能力,你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拒不赔偿,必须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你们也知道这是老李的救命钱,老李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力,这一伤不光没了收入,还要家人照顾,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你们的赔偿款不到位怎么行啊?”
法官赵阳见到建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并积极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帮助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最终,老李和家人同意解除对建设公司解除执行措施,约定被执行企业先支付一部分赔偿款,剩余赔偿款3个月内支付到位。建设企业在10月27日和解当天先行支付了227900元赔偿款,老李的家人紧锁的眉头一下舒展了,“老李有救了”!
企业对调解结果也十分理解、满意,账户解冻后,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接下来的半个月就陆续凑齐剩余了20余万元赔偿款,已于11月13日将442509.11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老李比约定的时间更早拿到了全部赔偿款,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这起案子只是法院执行案件的小小缩影,执行法官的故事,每天都是正在进行时。
“小标的”牵动“大民生”,每一个小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只有真正把“如我在执”理念落实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知群众急难和冷暖,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文 | 王子薇、王俊杰
图 | 王俊杰
审核 | 冯中强
终审 | 章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