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法院 | 湖北广电 商事纠纷三级分流,让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

政务   2024-10-31 08:53   湖北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今年以来,十堰市张湾区聚焦商事纠纷化解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积极探索“商事纠纷三级分流过滤机制”,为营商环境注入新动力。

在张湾区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企业的智能混流生产线正满负荷运转,不到3分钟就可以下线一台车。

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制造技术部总经理  史英杰:“目前我们是国内唯一的一条可以实现新能源车和传统能源车和氢能源车,在同一条产线上柔性排产生产的产线,整个的设备能力最高可以达到20台/小时的生产能力。”

而在今年上半年,公司的最新产线投产之际,经销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3000多万借款,让公司差点陷入经营危机,东风华神公司随即向张湾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张湾区法院立即通过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不到15天就实现了案结事了。

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经理 姜金洪:“当天立案之后,两天内进行保全,立马进行查封,效率非常高,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截止目前(被告)企业没有违约行为。”

案件快速办结,得益于张湾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商事纠纷三级分流过滤机制”。今年以来,张湾区法院与辖区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公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和专业调解组织建立诉前调解一级分流,实现商事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与诉前调解中心、驻院公证、仲裁调解工作室建立二级分流,对简易商事案件开展要素式调解,对批量商事案件开展示范调解,实现了“调解一件,化解一片”的效果。对调解不成的案件,转入三级分流诉讼程序,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原则快慢分道,全流程做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熊伟:“通过诉外专业调解机构的,调解力量一级分流,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二级分流,法院立案后繁简分流三级分流的方式做到案件快速办理、快速流转。”

快速结案不仅是在诉中,更在于诉前。2019年3月,某建筑公司因拖欠工程款,被包工头起诉至张湾区法院,为减轻双方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该案件分流至十堰市公证处进行诉前公证调解。

十堰市公证处公证员 金娟:“在调解过程当中,我们发现本案除了简单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外,还涉及到承建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马上又将此案分派给工会调解组织,多元解纷。”

最终,经过诉前调解,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建工合同纠纷和衍生劳动争议纠纷仅用时21天全部得以成功化解。今年1-9月,张湾法院诉前调解分流率达50%,调解成功的涉企案件986余件,诉前调解失败转立案的涉企案件2188件,立案后再次繁简分流,其中快审速裁简案团队分流938件,结案率95.95%,简案审理周期缩短至23天。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熊伟:“下一步,我院将以开展‘2024年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 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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