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产都给了儿子,现在老了可以要求女儿养老吗?

学术   社会   2024-06-11 16:23   云南  

粉丝求助:几年前为了儿子结婚将全部家产给了儿子,女儿一分未得,现在自己老了没有生活来源,可以要求女儿赡养自己吗?

这是传统重男轻女思想的极致表现,许多家庭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到头来才发现,真正孝顺的还是女儿。

针对这个问题,明确的答案就是,不管有没有将家产给女儿,父母都有权要求女儿赡养自己,这是为人子女法定的义务,不能拒绝也不能豁免。

01

从情感上来说,女儿其实是可以拒绝赡养的

在许多地方的农村,父母往往将全部财产给儿子,女儿分文不得。这样的传统中其实是默认,将来要依靠儿子来养老的。

当然,出现这样的传统,与很多地区、很多老人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有关,还有就是把女婿女儿都是外人,但是等到要养老的时候,当发现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的时候,才会想起要女儿负起同等的赡养责任。

其实从情感上来说,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女儿即使接受了要求,但是心里也并不一定好受,毕竟父母并没有一碗水端平,把自己当了外人。

如果仅仅从情感上来说,这样的情况下女儿是完全可以拒绝赡养父母的,但是感情虽然是感情,但是还得讲法律。

02

从法律上来说,女儿必须赡养父母

哪怕女儿一分钱都没有占到父母的便宜,但是当父母需要养老的时候,并不能置身事外,这是法定的义务,必须去做。

或许有的人认为法律未免过于无情,其实换个角度想就能想通,人从出生开始都是父母养大的,近20年内要依靠父母的无私奉献才能成长成人,这个过程父母付出多少心血,多少金钱,那可是无法衡量的。

如果仅仅因为父母老了将财产留给儿子,就不愿意养老,那么就是否定了父母养大自己的事实。所以法律才会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子女承担父母赡养义务,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个义务没有任何前提要求,跟女儿是否分到了父母的财产没有任何关系。

03

父母有处置财产的自由

虽然,父母将财产给儿子更多被视为重男轻女,但是我们忽略了一点,父母的财产是属于父母的,他们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爱给谁就给谁,任何子女都不能干预。

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的权利,在活着的时候可以自由的使用,收益,占有和处分,在死后还可以在死前写下遗嘱将遗产按自己的意愿处置。

不管任何情况下,这个自主,自由的意愿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父母将财产给谁都是完全可以的,当然这种不公平的财产分配,还是会引发子女的不满。

毕竟,人心都是肉做的,往往会对父母的行为产生意见,从而在孝顺父母的时候产生了不尽力,不情愿的想法。

结语

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我们不能没有分到的父母财产,就不赡养父母,也不能分到到父母财产少,就承担较少的赡养义务。

当然,也不能完全忽略了家庭关系中的情感因素,毕竟家庭就是以感情和血缘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如果只一味追寻义务,那么情感就容易受到损害,即使女儿迫于压力不得不赡养父母,心里面也是抵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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