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条款当然有效,借条当然也有效,但问题是你的抵押权并未设立,就是关于物权的担保作用未发生效力。
所以你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表述清楚,在法律上有效和生效是两回事,如果只有约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一般自合意达成时起就有效了。但是物权的担保并未产生效力,没有设立,所以不能发挥作用。
01
借条为什么有效?
首先,借条是民间借贷合意达成后,书写的载明借款信息的合同行为,虽然内容简单,一般借条由借钱的人书写并签字,上面可以体现出他主观借钱的意图,在发生纠纷时法院会反推理,用质疑的态度问你“你没有给人家借钱,你为什么要打借条”?
其次,就你所描述的情况,是想在借款合同上增加一担保条款的行为,但是因未完成抵押生效的全部程序,所以这个条款未生效,但这本身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02
房屋的抵押权设立要经过房管部门登记才能设立
虽然你们关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达成一致意见,朋友也把房产证给你控制,但是借条上面的抵押权并没有设立。
房屋抵押权的设立要经过有关部门在产权上做抵押登记, 这样才会发生抵押权的设立,之前的一切行为充其量能说是达成房屋抵押合计,但是没有设立权利。
如果朋友有其他纠纷,其他人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你并没有优先受偿权,因为官方没有认可你的抵押行为,一切都是白搭。
03
数额不多的借款没必要办理抵押,程序麻烦,不如叫他找一个有财产的人做人的担保
物的担保看起来效果很好,自己也放心,但是好多时候因为程序瑕疵没有发生效力,并不能请求实现担保的权利,所以不如协商人的担保。
协商第三人为借款合同担保,要注意的是:
首先第三人要有财产能力,要有担保的民事能力。
其次要将第三人的担保,写为愿意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发生纠纷时你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
最后,人的担保有一个保证期间的限制,所以在发生纠纷后不要忘记及时向保证主张承担担保责任。
结语
朋友之间的借钱,有时候碍于情面不得不借,但借的时候朋友还会以什么证之类作担保,但这些基本不用,比如,房屋、车辆、股份等都需要进行登记,才会发生担保的作用。
所以在协商借钱的时候,就要把话说清楚,我可以帮你,但是该走的程序我们要走完,也不是我不相信你,只是这样才会让我的配偶更加放心,这才是最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将来才有继续做朋友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