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被人欺骗的情况下签了张借条,怎么办?

学术   社会   2024-08-28 10:47   云南  


你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两个法律关系的纠纷,首先你朋友和对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其次,你朋友和对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两个法律关系是独立存在的,并没有吸收合并的情形。

要解决你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我们对两个法律关系逐一分析,以下分析是基于你给出的现有信息作出的,仅供参考。

1、他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没有消灭

虽然,他们之前的借款都是口头约定,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选择口头和书面的形式来签订合同,所以是合法有效的。

后来,对方以补签借条的形式固定了债权,虽然口头说了做工抵债,但最终你朋友又签订了借条,虽然你朋友签订借条时可能真实意思并不是对先前借款的确认,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之前的借款关系确实存在。

如果你朋友以重大误解为由提起撤销借款合同之诉,在收集证据,获得胜诉上也很困难。

2、做工抵债实际上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

对方以抵债为由要求你朋友做事,实际上他们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就是你朋友付出劳动,对方支付报酬,只不过报酬用来抵债。

你朋友和对方的劳务合同也是口头达成的协议,没有就如何抵债,做工时长等做出约定,所以举证说以工抵债也很困难,想要胜诉并不容易。

3、你朋友不能在对方的起诉中提出反诉,只能积极应诉;然后再到法院起诉对方支付劳动报酬

综合你给出的信息,所有的情况都对你朋友不利。对方起诉他还款,他不能提出已经用工资抵债的反诉,只能积极应诉,争取在借款金额上与对方基本达成一致,作出对自己有利的争取。

然后,他要做的事情是立即到法院去对对方提起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请求支付。

其实,你所提的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与对方在私下协商解决,达成庭外和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小额借款,如果以现金支付的,法官内心是足以相信的,如果没借谁又会傻傻的签订借条。

而对方对你朋友的用工行为实际也是明确具体的,双方好好沟通就务工的报酬和借款的金额达成一致认可,然后就可以抵销一部分债务,双方都省下了时间和诉讼费,省得耗时费神,这种小额的诉讼没有任何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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