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青春来一场邂逅,想现场为偶像打call,但买不到票怎么办?
近几年,大型演唱会如潮水般涌现,但票务系统一经开放瞬间“秒空”的现象乃是常态,不少粉丝纷纷表示“手慢则无”。
在庞大的购票需求面前,许多知名歌手的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
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演唱会门票诈骗案,被告人王某因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千元。
2023年9月,大学生小刘得知自己心仪已久的歌手即将到武汉市举办演唱会,便迫不及待地想在第一时间买到门票,奈何门票太过抢手,官方售票渠道开票几秒后,瞬间即被抢购一空。
想到偶像好不容易来到自己的城市,机会难得,小刘想到通过其他渠道购买门票。
此时微信好友向小刘推荐了王某,查看王某的微信朋友圈,小刘发现王某正在发布售卖明星演唱会门票的相关信息。
询问是否有偶像演唱会的门票并得到肯定答复后,小刘心动了。
小刘还对比了网上其他票贩的价格,虽然王某也有加价,但是相比之下,王某的价格还在自己一个学生的承受范围内,遂最终在王某处选择了1120元价位的演唱会门票。
刘
“票没有问题吧?”
“演唱会的票没有假的,咱们不是网络骗子。”
王
“收到票了,一定要将自己扫票中的二维码进行实名!”
王
在王某的接连保证下,小刘没有多想就支付了全额门票款项,“顺利”抢到了票。
李某是小刘的好友兼“同担”,在小刘兴奋地将买票成功的“好消息”分享给李某时,苦于抢票太难的李某便也加上了王某的微信,为自己与几位好友购买门票。
王某在聊天中有求必应,表示“连坐也可以,加200元”、“这是别人有事儿不去退的票”,李某及朋友同意加价购买连坐票的方案,向王某支付5千余元全额门票款项。
9月至11月,热心的小刘帮助多位朋友一同在王某处购买演唱会门票近30张,最终花费共计2万余元。
然而,随着演唱会日期的临近,小刘和她的朋友们却迟迟没有收到演唱会门票的快递信息,联系王某也是被以各种理由推脱。
11月14日,王某称收来的演唱会门票的已经送到,因包裹内含几十张门票,较为贵重,由他本人到站点领取,当面清点后再将票转交给小刘。
当天,小刘如约来到快递站点,在寒风中等待了王某数小时。见始终无法联系上王某,小刘便拜托快递站点工作人员查询包裹,却被告知包裹内而并非她心心念念的演唱会门票,而是——几包螺丝钉,此时小刘才发现自己被骗,连忙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互联网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有自首情节,且家属主动向被害人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千元。
法官说法
随着观众对各类演出热情的高涨以及互联网售票平台的普及,演唱会门票销售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尤其是当红歌手或乐队的演唱会门票,往往票务系统开放后就遇到“秒空”,大批“黄牛党”利用各种手段囤积门票“高价倒卖”。
本次案例中的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被害人急于购票的心理,以低价购买、保证买到等宣传手段成功实施了诈骗行为。
大家在今后购票时,切勿被所谓的“内部人员”和“特殊渠道”所迷惑,应选择官方售票平台或经过官方认证的票务代理商购票,避免从非官方或来源不明的渠道购买,以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刻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67条第1款:【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1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来源:刑事审判庭
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