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强调:“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应当更加重视运用司法建议,通过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重要作用,实现从“软建议”到“硬落实”,10月9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程皓一行走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面发送《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司法建议书》,并召开座谈会就司法建议具体内容进行释明,对落实举措开展交流。
区规划局局长刘莺、副局长李淇,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程皓,法院分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吴新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程静及双方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今年以来,单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收案总数同比下降82%,前端治理卓有成效,但物业类纠纷开始呈现复杂化特点,涉及信息公开、公共收益、房屋质量等纠纷大幅增加。需要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建设,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示范判决和普法宣传,构建多方参与的物业纠纷化解机制。”
“目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升较快,开发商交房质量不达标、逾期交房、转嫁责任消极应对等现象仍然存在,建议房管部门在房屋的开发、销售、签约、交付等阶段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
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并结合自己近年来审理案件的相关情况,立案庭副庭长孟涛和法官王欢分别介绍了近年来东湖高新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诉讼成因,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区规划局物业科、市场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局高度重视物业纠纷的源头治理,已经约谈部分头部物业企业,今后将加大监管力度,倡导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鼓励适当降低服务费用,积极回应业主诉求,与法院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审结2件因儿童高楼坠亡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后果都很惨痛,教训极其深刻。”
东湖高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林静寂介绍了发生在本辖区的两起儿童坠楼案件,法院通过审理发现,涉案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防护措施不当、日常物业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儿童从公共区域攀爬后坠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为进一步督促辖区物业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儿童的居住、生活安全,程皓院长向刘莺局长当场发送了《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的司法建议书》。
“建议规划局加强对辖区物业公司的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提升辖区物业公司的安全意识;全面排查各小区隐患、消除安全风险;不定期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区居住环境。”
程皓院长表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此次发送司法建议,既增强了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也有利于加强各单位之间的理解与互信,打破沟通壁垒,促进良性互动。下一步,期待法院与规划局共同努力、协同联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到实处,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刘莺局长对该司法建议予以积极回应,她表示区规划局将结合上述案件的实际教训,着力健全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从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普法宣传上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在推动司法建议的落实上见成效,欢迎法院继续对区规划局工作给予监督支持。
会上,双方代表还就涉房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保交楼案件执行情况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来源:立案庭、民庭
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