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凤区教育局联合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时发现姜某在一小区一层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决定书编号:银金教罚字〔2024〕第001号
违法行为:面向15名初中、高中学生开展数学、物理、生物培训,存在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处罚机关:金凤区教育局
当事人:姜某某
处罚结果:责令姜某某立即改正,将桌椅、黑板全部清除,退还所收费用,并依法对姜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概述:检查发现,举办者姜某某聘用3名教师,在一小区一层“一对多”形式对15名初中、高中学生进行数学、物理、生物培训,现场设有黑板,有讲课痕迹,且学生有相关培训资料。经核实,15名学生家长分别按照每课时175、200元不等已缴费5120元。姜某某在未经核准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举办学科类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联合执法检查组决定对姜某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