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能源监管委员会近日宣布,自本月15日起将消费者用电价率上调,16日起调整供暖价格。新政策旨在缓解能源部门亏损问题,同时引导消费者合理用电。
用电价格的调整采取分级制:
150千瓦时以下:175图格里克/千瓦时;
150-300千瓦时:256图格里克/千瓦时;
超过300千瓦时:285图格里克/千瓦时。
相较于此前家户平均用电价140图格里克/千瓦时,家庭用电成本将上调35至131图格里克/千瓦时。根据能源监管委员会主席额·图布辛楚伦的解释,该政策旨在鼓励用户通过调控用电量降低费用,减少能源浪费。
供暖价格的调整同样重点关注了社会公平与用户承受能力。
夜间电价保持不变,并继续为棚户区家庭供暖季节提供折扣支持。
对需要社会福利的家庭,电暖价率维持原水平不变。
企业单位电价平均上涨约30%,旨在平衡商业用电和家庭用电之间的定价压力。
蒙古国电价自2019年以来连续5年未进行调整。长期以来,能源部门因低于生产成本的电暖价格而面临严重亏损,威胁正常运营。额·图布辛楚伦表示,此次调价既是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必要之举,也是落实市场化改革的体现。他指出:“如果继续低价运营,能源部门的正常操作将面临巨大风险。我们调整价格的目标是逐步接近生产成本,同时尽可能减轻用户负担。”
据统计,全国范围内家庭月均用电量为220千瓦时,上调后的电费从此前的36220图格里克升至52000图格里克。尽管这一调整将直接增加居民电费支出,但政策制定者认为,通过调整电价,能源部门将逐步实现财务和经济的独立性,为未来的运营和基础设施升级提供资金保障。
新电价政策还首次引入“高峰时段电价”机制,旨在缓解电网高负荷压力。高峰时段的分时定价将引导用户调整用电习惯,避免过度集中用电。同时,棚户区夜间电价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
电价和供暖价格的调整,是蒙古国能源部门应对亏损、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重要一步。随着政策的实施,用户需调整用电习惯以降低成本,而能源部门则将进一步优化运营效率,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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