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打击手办商;估价36亿,国内公司赴美借壳上市 | 一周说「法」

科技   2024-12-01 21:18   广东  
文/诺诚游戏法 朱骏超 陈杰


01

赔偿122万,某游戏买量素材

被判侵权《冒险岛》

近期,盛趣法院诉某游戏侵权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案子二审判决生效。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了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22万元的一审判决结果。

被诉侵权游戏在短视频平台的宣传视频中,使用了大量的盛趣游戏《冒险岛》官方游戏画面及素材,及其游戏的广告语。

盛趣游戏作为《冒险岛》的运营商,在发现该游戏的宣传推广行为涉嫌侵权后,就其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同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行政举报。

侵权买量广告(左),《冒险岛》运行画面(右)

法院认为:

1、《冒险岛》游戏中的经典元素(包括怪物形象及场景)等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侵权游戏及买量广告擅用这些元素,构成著作权侵权。

2、买量广告使用“韩国原班人马打造”“韩国原班团队研发冒险手游”“回归”“经典”“再出发”“续梦经典之旅延续童年经典”“重启”“新篇章”“冒险出手游啦”“再度集结”等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3、即便侵权游戏中使用《冒险岛》的元素有限,但其推广行为吸引玩家尝试侵权游戏、参与创造游戏价值、为其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一审法院的酌定赔偿额合理。

诺诚评论:

广告宣传是游戏推广的重要手段,但必须合法合规。游戏公司在制作广告素材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素材,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内容。

具体而言,游戏公司需注意:

1、宣传时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游戏的受保护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画面、角色形象、场景设计等,否则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同时,若实际游戏中并无宣传广告中的场景、角色等素材,导致玩家对游戏产生了错误的认知和期待,则还有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2、宣传文案应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混淆的表述。即便表述内容未直接指明其他游戏的名称,但只要内容上容易使玩家对游戏来源产生混淆,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02

米哈游起诉手办供应商

获赔万元

此前,米哈游公司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拼多多平台上一家名为“ZA动漫手办社”的网店,在手办玩具商品链接使用“原神”名称,在商品展示页面使用“原神”名称及相关角色形象,部分手办外包装还印有“原神”标识。

米哈游公司认为该商铺擅用“原神”标识的行为涉嫌侵权,遂将经营者曾某某起诉至韶关市翁源县法院。

翁源法院审理认为,曾某某的行为侵犯了米哈游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诉侵权手办玩具的商品类别与“原神”系列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相似,曾某某在其经营店铺使用“原神”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

经比对,侵权标识与“原神”注册商标具有相似性,易让普通消费者在选购时混淆,误认手办与米哈游公司有关联或获授权。最终,法院判决曾某某赔偿米哈游公司10000元。

诺诚评论:

游戏热度高时,不但会有竞品游戏来 “蹭热度”,还会有其他跨行业的主体进行 “蹭热度”。对于一些商业价值较高的游戏名称、角色名等,游戏公司通常会采取注册全类别或多类别的商标来进行保护,或者采用注册重点类别商标加上运用反不正当竞争的方式进行保护。

为有效打击此类“蹭热度”的行为,游戏公司可在日常管理中建立如下侵权打击机制:

1、建立常态化的市场监测机制。利用专业软件与人工定期排查各电商平台及线下渠道,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2、制定侵权应对预案。一旦发现侵权,先行固定、收集证据,再与平台沟通要求下架商品并保存相关记录,为后续法律诉讼做足准备,以维护自身品牌形象与商业利益。


03

出售游戏账号后又恶意找回,

卖家被判赔偿违约金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由交易游戏账号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黄某通过网络平台与杨某签合同,花费100元购买杨某的游戏账号,黄某收到账号信息后,便修改了账号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等。但一天后,游戏账号就被杨某找回,修改了密码及手机号,导致黄某无法登录。黄某多次索要无果被杨某拉黑。

2024年7月,黄某将杨某诉至桂平市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基于游戏账号为虚拟财产的特殊性,黄某已按照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杨某在将涉案游戏账号交付于黄某实际使用后,仍负有“保证案涉游戏转让账号不被找回”的合同义务,故杨某的行为构成违约,杨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判决杨某返还转让费100元,并向黄某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诺诚评论:

游戏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卖家私自找回已出售的游戏账号属于盗窃他人财产,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重则有刑事处罚的风险。

对于账号买家而言,由于游戏运营商普遍不支持游戏账号交易,且往往会在服务协议中明确禁止此类账号交易行为。因此,买家在进行游戏账号交易时除考虑到账号被“找回”的风险外,还应考虑到账号交易的行为可能违反游戏服务协议的规定,具有被封号、限制登录等风险。

04

游戏厂商赴海外“借壳”上市

1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公告称,家游控股(Gamehaus Holdings Inc.)已通过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拿到备案通知书。

根据备案通知书,家游控股拟通过境内运营实体重庆灏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与境外特殊目的并购公司Golden Star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简称“Golden Star”)合并,实现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

天眼查资料显示,家游控股旗下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重庆灏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狂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依托上述两家游戏全资子公司,家游控股成功收购和投资约20家游戏公司,并计划通过“借壳”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而其“壳”公司Golden Star于2023年5月在纳斯达克挂牌交易,募集资金为6000万美元(约4.34亿元人民币),由Linjun Guo实际控制。

根据此前公告,这两家公司合并完成后新成立控股公司Gamehaus Holdings,合并后的新公司价值5亿美元(约36.23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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