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花钱指的是政府部门在岁末一段较集中的时间内,把预算内的钱集中花出去,每年岁末,各级政府是否“突击花了钱”,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岁末政府多花钱,几成惯例。专家认为,在《预算法》不完善的情况下,突击花钱的情况还会存在下去。
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花掉了近1.2万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支出金额的1/4。2008年12月,政府的财政支出金额为超过1.5万亿,2009年为两万亿。而2011年,按照统计数据,财政部门不得不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新华社北京1956年12月22日电,以《北京有些单位正在“突击花钱”》为标题首次报道突击花钱问题。“往年,一进入12月,‘突击花钱’现象就会显露出来,某些单位想办法把预算中可以节省下来的钱全部花掉不上缴给国家。” …… 198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的通知》要求,从发文之日起(11月12日)到春节,“停止审批购买纯毛毯、呢绒及其制品、沙发床、沙发、地毯等专控商品。对其他专控商品的审批,可批可不批的暂时不批的精神严格控制,坚决制止突击购买紧俏商品之风”。
由此可见,突击花钱的问题,已经存在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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