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阅读《供应链金融与企业风险承担》,来自【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供应链金融与企业风险承担

学术   2024-07-02 11:28   江西  
大家好!本人是管理学在读博士生。一直想分享读博期间学习和生活的经历和感悟,希望能帮助到更多想要读博和正在读博以及科研工作的朋友们。
坚持每天读高水平的论文是博士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写好自己论文的基础。
  今天分享一篇文章——《供应链金融与企业风险承担》,来自《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24年5月16日网络首发。
         

 

作者:
刘一鸣(1990—),女,汉,山东济南人,博士,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供应链金融、ESG与可持续金融,通信作者,E-mail:liuyiming@sdueducn;
曹廷求(1968—),男,汉,安徽安庆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供应链金融、系统性金融风险;
刘家昊(2000—),男,汉,山东青岛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供应链金融。

一、引言    
供应链的正常运行一环扣一环,任何一个节点上的企业出现资金链断层现象,都会让整个行业陷入停滞,面临着严重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问题。供应链金融致力于解决位于供给端、产业链企业的融资问题,金融机构为这些企业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也可以是这些企业相互之间提供资金融通,以保证整个供应链的完整性和流畅性。供应链金融在助力企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风险承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府一直在出台政策努力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问题,包括发展区域中小银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担保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创设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供应链金融。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模式”,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在数字金融繁荣发展的新时代,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供应链金融对实体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微观企业融资难题是助力实体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供应链金融已然成为行业核心企业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稳定供应链薄弱环节的战略选择,也成为许多实体企业强烈资金需求的有效来源、降低发展不确定性的重要方式
当前研究已普遍认可供应链金融可以解决或者部分地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但是供应链金融能否稳定企业盈利?达到降低企业风险承担目的?供应链金融会通过怎样的渠道影响企业风险承担?该影响在不同的企业中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对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相关部门完善供应链金融体制建设,还有助于企业改善其生产经营和融资方式,对于降低企业风险、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创新点:
第一,拓展了供应链金融经济后果的研究内容。现有供应链金融的相关研究大多从融资角度考量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或从供应链关系视角进行探讨,本文采用盈利波动性作为企业风险承担的代理指标,综合考虑了企业的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
第二,丰富了企业风险承担影响因素的研究内容。现有企业风险承担的研究文献较多,但较少文献从供应链金融这一新金融模式出发,探究其是否能显著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
第三,补充了供应链金融影响企业风险承担的可能传导路径。以往文献更多地从降低融资约束角度考察供应链金融的影响机制,本文进一步从提高经营效率、改善投资不足、稳定供应链关系等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角度验证供应链金融降低企业风险承担的作用途径。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基本理论分析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自偿性贸易融资,更多依靠核心企业的资信对上下游企业进行增信,这会使得银行适当放宽信贷决策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的规模和财务报表等传统考量要求,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此过程中可以掌握各企业的真实贸易信息,一定程度上解决实体企业经营活动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了信贷等融资门槛。供应链金融缓解上下游企业融资约束的同时,还具有溢出效应,提高了核心企业“早收款、晚付款”的信用融资能力,加快资金周转运作效率。当产业链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在遭受市场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冲击后,通过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手段能够帮助链上企业调整恢复到正常状态甚至达到更理想状态,链上企业更容易度过财务困境危机,从而降低了企业的风险承担。    
供应链金融也代表了供应链中一种更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这种较为确定的关系将会一定程度上促进供应链信息流、资源、资金、能力的整合,保障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业绩,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供应链的稳定关系建立在一定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下,倒逼企业管理层更加审慎地制定生产经营计划,降低企业风险承担以实现供应链金融良性循环。因此,当产业链供应链上的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进一步建立起更加稳定持久、互利共赢、协同共生的伙伴关系时,企业所在的产业链供应链就更具韧性,更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承担。
综上,本文提出假设:
H1供应链金融有助于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         

 

2.异质性分析
政府在进行社会建设投资时更容易优先考虑其当地的国有企业,这意味着国有企业有着更为稳定的业务项目,供应链金融发展对其风险承担水平的降低作用比非国有企业小。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更多地受到政府决策的约束,需要承担一定的非经济目标,企业的风险较多地来自当地政府的决策和对社会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
同样,来自规模方面的优势使得大规模企业在主业经营活动之外往往具有更多的储蓄,因此无需通过供应链金融来预防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而小规模企业往往处于初创期,面临着随时被市场淘汰的威胁,也并不像大规模企业那样有着较多的资金储备。小规模企业更需要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来形成一定的流动资金,以此在一定程度上抵御来自外部的不确定性。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a供应链金融对非国有企业风险承担的负向影响更加显著。
H1b供应链金融对小规模企业风险承担的负向影响更加显著。    

 

3.作用机制
开展供应链金融能够通过增强链上企业的经营效率、缓解链上企业投资不足、增强链上企业合作关系来有效增强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在不同层面的韧性,链上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降低存在一定的溢出效应。
首先,供应链金融可以引导金融资源向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配置,提高了上游原材料的供应速度以及下游企业的购买力,有助于提升链上企业的营运效率,加大企业可持续性竞争优势。
其次,供应链金融的开展将会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融资约束,使得其有能力进一步扩大投资,这使得当链上企业遇到竞争和冲击时,能更好地维护供应链的平衡状态,提高了供应链产业链韧性。
同时,供应链金融还可以促进供应链系统中各个角色(核心企业、成员企业等)之间构建共生共存的池依存(PooledInterdependence)关系,稳定了供应链关系,促进供应链网络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产业共生,从而有利于链上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整体竞争力。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链上企业的供应链关系得到提升,在面对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时,良好的供应链关系可以保持供应链产业链完整,提高了供应链产业链韧性。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a供应链金融会通过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进而降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    
H2b供应链金融会通过缓解投资不足,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进而降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
H2c供应链金融会通过稳定供应链关系,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进而降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         

 

4.调节效应
首先,良好的银企关系有助于降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企业在开展供应链金融时,银企关系有利于进一步减少银行在放贷过程中产生的筛选成本,同时降低企业的借款利率。若企业高管曾经有在银行工作过的经历,一定程度上能降低企业的融资难度,并且其对风险有较强的感知能力,投资决策能够更加理性完成,有助于降低企业承担的风险。
其次,处于较高行业竞争度供应链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通过增强其所在供应链产业链韧性,使得链上企业在面对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时能够度过困境,在获得市场机会时更能获得竞争优势,提高企业业绩,有助于降低链上企业风险承担。
最后,风险偏好越强的管理层往往会选择更多高风险的企业投资和决策,导致企业承担更多的风险,那么开展供应链金融对于较为激进的企业来说可以缓解其财务压力,可以有效缓解其风险承担的效果。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a拥有良好银企关系可以更大程度地增强供应链金融对降低企业风险承担的作用
H3b更高行业竞争度环境可以更大程度地增强供应链金融对降低企业风险承担的作用    
H3c更高管理层风险偏好可以更大程度地放大供应链金融对降低企业风险承担的作用
         

 

三、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
本文选2007—2021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研究样本,为使研究结果能更加真实客观反映事实,对样本进行如下处理:(1)剔除ST、*ST和已经退市的公司;(2)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3)剔除数据缺失和公司财务数据异常的部分观测值;(4)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的winsorize缩尾处理.最终获得样本观测值为31455,本文的公司财务数据和经济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CSMAR)、国家统计局。
2.变量设定
(1)被解释变量:风险承担水平(Risk).
目前对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衡量多使用ROA波动程度,指标越大意味着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越高.本文参考余明桂等的做法,采用通过公式(2)和公式(3)计算出的经行业和年度均值调整后的公司总资产收益率波动性(Risk1),以及经行业和年度均值调整后的总资产收益率最大值与最小值差额(Risk2)衡量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其中Adj_ROA由公式(1)计算得出,表示各公司经行业和年度均值调整后的总资产收益率,T=5表示滚动5期计算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其次令T=3进行稳健性检验.    
(2)核心解释变量:供应链金融(SCF).
我们选择了“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之和与年末企业总资产的比值”这一微观连续变量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代理变量,其次用被关联企业担保次数、现金周转周期(CCC)等代理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
(3)控制变量
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资产回报率(ROA)、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上市年限(Age)、货币资金(Cash)、产权性质(State)、股权集中度(First)、实际控制人所拥有的企业所有权比例(Ownership)、两权分离度(Wedge)、董事会规模(Board)、独董占比(Indep)、是否两职合一(Dual)、地区经济发展水平(GDP_per)、地区市场化水平(Market)等.最后加入了行业(Industry)和时间(Year)固定效应.
3.模型构建

四、实证结果分析    
  1.基准回归
表3展示了逐步基准回归的结果。(1)列中只添加了被解释变量企业风险承担Risk和解释变量供应链金融SCF,结果显示,解释变量供应链金融SCF对企业风险承担的两个代理指标的回归系数符号分别为负和为正且结果不显著(-0.001,0.002),这是由于未添加足够的解释变量,干扰项过多,模型解释力较差。后两列里分别展示了模型中引入全变量的结果,可以发现在引入更多变量的同时,解释变量供应链金融SCF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0.015***,-0.040***), 同时模型的拟合优度提高,选取的各项控制变量结果也基本符合预期,这表明前文提出的供应链金融会降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的研究假设H1成立.
2.异质性检验
(1)按产权性质分组
表4展示了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进行分组回归的结果,可以观察到国有企业供应链金融SCF的系数为负但是不显著,非国有企业供应链金融SCF系数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负(-0.027***,-0.069***),说明供应链金融对非国有企业风险承担的负向影响更显著,非国有企业存在较强的“追赶效应”,假设H1a得证。    
(2)企业规模
表5展示了对较大规模企业和较小规模企业分组2进行回归的结果,可以观察到大规模企业供应链金融SCF的系数为负但是不显著,小规模企业供应链金融SCF系数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为负(-0.026***,-0.069***),说明供应链金融更能显著地降低较小规模企业的风险承担,小规模企业也存在较强的“追赶效应”,假设H1b得证.
         

 

3.稳健性检验
(1)工具变量法
选取同省份的供应链金融均值SCF_Pro作为工具变量对企业风险承担指标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分析(2SLS)。表6第(1)(2)(3)列展示了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的回归结果,其中在第一阶段工具变量SCF_pro显著为正(0.566***),第二阶段调整过的供应链金融的代理指标(SCF)的回归系数至少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0.048*,-0.118*),且检验结果符合要求,说明工具变量有效.综上,选取工具变量控制内生性问题后,供应链金融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的负向关系仍旧显著,研究假设较为稳健.   
注:同省份解释变量均值作为工具变量,并不是很好的工具变量,可以再寻找更适合的工具变量
(2)滞后一期处理.
对全部解释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回归结果如表6第(4)(5)列所示,供应链金融SCF的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为负(-0.007**,-0.017**),说明原结果较为稳健,潜在内生性问题得到了较好地处理。
(3)替换解释变量
将供应链金融的衡量方式改为企业接受关联企业担保次数加一后的自然对数(SCF1)。回归结果如表7第(3)(4)所示,替换后的解释变量供应链金融SCF1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0.002***,-0.004***),说明原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进一步将供应链金融SCF的代理指标更换为企业现金周转周期(CCC)进行稳健性检验,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其现金周转周期越短,企业承担的风险越低.回归结果如表7第(5)(6)列所示,CCC的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正(0.077***,0.185***),说明原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4)改变样本的时间区间    
考虑到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2015年股灾和2020年全面爆发的新冠疫情,剔除了2008、2009、2015、2020、2021年样本后再进行基准回归,回归结果如表7第(7)(8)列所示,供应链金融SCF的回归系数仍然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0.013***,-0.034***),说明原回归结果较为稳健。

五、进一步分析
1.影响机制分析
(1)经营效率机制
本文借鉴罗党论等、方先明和胡丁、凌润泽等的影响机制检验方法,并建立模型(5),其中Mechanisms指可能存在的影响机制变量,其余变量与模型(4)变量一致。使用营运资金周转率(Turn1)和总资产周转率(Turn2)衡量企业经营效率后的回归结果如表8第(1)(2)列所示,供应链金融SCF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14.464***,0.568***),说明供应链金融的开展可以通过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进而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
(2)投资效率机制    
表8第(3)列为模型(5)中供应链金融与企业投资不足情况的回归结果,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0.023***),说明开展供应链金融可以缓解企业投资不足问题,从而改善企业业绩、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投资效率机制存在。
  (3)供应链关系机制
参考唐跃军的研究,选取供应商集中度、客户集中度及供应链集中度等指标衡量供应链关系程度,其中以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全年采购总额的比例衡量供应商集中度(Supply_C),以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全年销售总额的比例衡量客户集中度(Customer_C),并以两者之和的均值衡量供应链集中度(SCF_C)。
采用模型(5)对以上三个指标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表9第(1)列供应链金融SCF系数显著为正(0.163***),表明供应链金融开展能显著提升供应链企业间的关系,而第(2)(3)列中,供应链金融系数对供应商关系(0.277***)显著为正,客户关系(0.047,t值1.53,p值12.7%)显著性水平较低,这说明相对于客户关系,供应链金融可能对促进企业与供应商关系的影响更大。
   
综上表8—表9中影响机制检验的回归结果表明,供应链金融的确可以通过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缓解投资不足、稳定供应链关系等传导路径降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H2a、H2b、H2c均得以验证。
         

 

2.调节效应
(1)银企关系调节
本文借鉴翟胜宝等的做法, 统计企业是否持有银行股份、企业高管是否曾经在银行任职、银行是否持有企业股份等衡量银企关系指标, 若有一个为是则银企关系(Bank_if)取1, 否则取0.
表10中, 供应链金融和银企关系的交乘项系数分别在5%(-0.006**)和10%(-0.014*)显著性水平下为负,说明银企关系会强化供应链金融对企业风险承担的负向影响效果.
(2)行业竞争度调节
本节用HI=1-HHI表示市场竞争环境, 并将其按照是否大于等于行业年份中位数设置哑变量。表11的结果显示, 交乘项的系数在10%显著性水平下为负(-0.010*, -0.024*),说明供应链金融对行业竞争度高的企业降低风险承担的作用效果更大, 更应受到所属相关行业的企业重视。    
(3)管理层风险偏好调节
本文先计算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三项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风险投资年度总额占本年度资产总额的比重,将该比值减去同行业平均水平得到管理层风险偏好水平(Risk_prefer)。
表12展示的检验结果表明, 管理层风险偏好会增加企业的风险承担, 但交乘项的系数在 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0.138***, -0.371***), 说明在风险偏好较高的企业中, 开展供应链金融更能发挥其对企业风险承担的降低作用。
   综上,表10—表12中调节效应的回归结果表明,银企关系、行业竞争度、管理层风险偏好会显著强化供应链金融对企业风险承担的降低效果。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H3a、H3b、H3c均得以验证.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1.结论
本文以2007—2021年深沪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 研究供应链金融对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第一,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够显著降低其风险承担水平。第二,按照产权性质和公司规模对样本企业进行分组回归后,可以发现供应链金融对非国有企业、较小规模企业风险承担的负向影响更加显著。第三,供应链金融会通过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缓解投资不足、稳定供应链关系等传导路径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进而降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第四,银企关系、行业竞争度、管理层风险偏好会强化供应链金融对企业风险承担的降低效果。通过一系列实证分析后,本文得出了较为稳健的实证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前文的研究假设,所得研究结论是真实可信的。
         

 

2.政策启示
第一,供应链金融活动中融资需求方在行业或市场中的地位、自身的资源能力、运营效率方面的实力以及资产流通性等,都是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因此一方面企业有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业务需求、行业或市场的需求,综合分析参与供应链金融所要面临的风险和机遇,有针对性地开展供应链金融;另一方面,企业在进行供应链金融活动的同时,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经济周期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缓解自身资金压力,提高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活动的效率.
第二,我国自推行供应链金融服务开始,供应链金融就呈现出发展速度快的趋势,但在供应链金融活跃市场,推动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多种法律问题.随着二十大会议的召开,“供应链安全”首次提升到宏观的国家安全体系层次,供应链安全也关乎着实体企业的运营及治理风险.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和监管机制,重点解决实体企业在融资方面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减少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对非国有企业及小规模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更为稳定的、安全的外部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经营效率提升、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困境,保证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规范各个产业的交易行为和金融活动.加强供应链金融中的资金流、商流、物流与信息流融合,夯实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三,当前全球分工格局调整和国内外市场动荡使得中国产业链供应链面临的风险冲击更为复杂严峻,亟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供应链金融成为“稳链”复苏经济的重要手段,亟需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营造“大手拉小手”发展生态,积极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和战略联盟,提高供应链金融能力.稳定的供应链关系、较强的供应链能力都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保障,供应链金融对于提升企业绩效、促进企业创新、降低企业风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供应链金融呈现出承担可持续的社会责任、产业生态和金融生态结合等趋势,在面对当今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国应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同金融科技的结合,实现供应链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的共同发展,保证供应链金融健康、积极地发展,提高国家整体的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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