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阅读《政府绿色采购如何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活力》【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学术   2024-09-02 17:38   江西  

大家好!本人是管理学在读博士生。一直想分享读博期间学习和生活的经历和感悟,希望能帮助到更多想要读博和正在读博以及科研工作的朋友们。

坚持每天读高水平的论文是博士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写好自己论文的基础。

今天分享一篇文章——《政府绿色采购如何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活力》,来自《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4年8月。

         

 

作者:

江鑫,讲师,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胡文涛(通讯作者),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

许文立,讲师、特聘研究员,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生态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李光龙,教授,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生态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一、引言

2003年实行的《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环保目标。2019年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重点强调了绿色采购品目清单的管理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书。而202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第25条和第27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支持科技创新、发挥政府采购的市场导向作用,支持绿色发展、推动相关绿色产品及服务等的应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和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数据显示,近十年,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规模已达1.3万亿元,2020年政府采购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上强制和优先采购支出为1380.1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5.6%。

政府采购作为兼具调节财政支出和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需求侧财政政策,是政府优化财政资金效益、履行基本职能的主要途径之一(李方旺,2015),其经济社会影响备受学者关注。既有研究发现,政府采购有利于企业创新(姜爱华和费堃桀,2021;Dai等,2021a),部分学者将政府采购进一步区分为政府创新采购(孙薇和叶初升,2023)、政府绿色采购(邓可斌和李嘉琪,2024)以及政府数字采购(谭伟杰等,2024),还有学者研究了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的影响(Saastamoinen等,2018;武威等,2024),得到了一致的研究结论。游家兴等(2023)、邓可斌和李嘉琪(2024)也讨论了企业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能够显著推动其绿色创新水平的提升。 

边际贡献:

第一,在研究视角上,从政府绿色采购这一需求侧绿色财政政策具体实践出发,深入探讨了“有为政府”通过对绿色产品和服务市场需求的引导来激发企业绿色创新内在动力的方式和效果,丰富了对企业绿色创新激励工具和政策体系的理解。

第二,在核心变量识别方面,本文通过文本分析与人工筛选的方法识别出政府绿色采购,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合同数据中筛选出政府绿色采购合同,具体地衡量了每个企业当年所获政府绿色采购合同总额、订单数量等信息,同时进一步细分绿色创新方向。聚焦于绿色产品直接相关的政府绿色采购,有助于更加精准地评估政府采购的绿色创新激励效应。现有研究主要从整体考察了政府采购的绿色创新激励效应,如黄继承和朱光顺(2023)、唐大鹏等(2023)、师奕和武威(2023),可能导致估计上的偏差。即使部分国内外文献单独以绿色采购为研究对象,其识别主要基于企业或主营商品是否进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步晓宁和赵丽华,2022;Zhang和Jiang,2022;游家兴等,2023)、获得绿色公共采购奖项(Krieger和Zipperer,2022)等方式,缺乏政府绿色采购合同数量和金额信息所反映出的采购力度差异影响。而

第三,由外到内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政府绿色采购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活力的内在机制,并进一步分析了不同企业、行业和地区特征下产生的差异性政策效果,为更好地发挥政府绿色采购对企业绿色创新导向作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政府绿色采购与企业绿色创新

一是政府绿色采购提供较为稳定的绿色产品市场需求,有助于提升被采购企业市场盈利能力。相比于其他市场主体,政府采购规模大、需求稳定,也较少受竞争威胁和利润最大化动机的影响,变更供应商时也更慎重(韩旭和武威,2021)。对于企业而言,稳定的绿色产品需求不仅会直接激发绿色技术研发需求,同时还会改善企业市场盈利能力,激励企业进行长周期、可持续绿色创新。

二是政府绿色采购对企业环境绩效提出更高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绿色治理。政府绿色采购强调企业绿色生产标准及其产品的引领作用,有利于倒逼企业为持续获取更多的绿色采购订单去不断提升自身绿色产品生产和服务水平(黄继承和朱光顺,2023)。

三是政府绿色采购能够向外界传递出积极信号,缓解企业绿色创新面临的融资困境。政府对绿色采购产品的环境标准和性能都有明确的规定,整个过程公开透明,获得政府绿色采购订单意味着企业生产的产品环境标准达到了官方认可和背书(游家兴等,2023),这向企业利益相关者传递出积极信号,有助于企业改善自身投融资环境,从而缓解融资约束。因而,政府绿色采购可能通过市场需求拉动下的盈利能力提升、环境规制下的内部绿色治理强化、信号传递下的融资约束改善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H1:政府绿色采购能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二)政府绿色采购、市场盈利能力与企业绿色创新    

政府绿色采购能够改善被采购企业绿色产品的市场盈利能力。一方面,政府绿色采购直接增加了企业绿色产品的市场需求,对绿色产品价格起到一定程度上的保护和扶持作用(李方旺,2015)。另一方面,政府绿色采购对绿色产品资质认证与审查的严格标准,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信用背书,有利于企业赢得其他需求方的产品订单,拓展潜在市场需求,从而增加销售收入和利润率。

绿色产品销售带来的市场盈利能力提升有助于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活力。首先,市场盈利增加来源于政府绿色采购订单,企业需要通过保持绿色产品竞争优势以持续获得政府绿色采购订单,这使得企业必须加强绿色新产品的开发,通过绿色创新来提升自身绿色产品和服务水平。其次,企业在绿色产品市场竞争中获得的优势地位,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绿色创新预期回报的不确定性风险,增加企业绿色创新可获得的市场补偿。最后,市场盈利能力带来的内部现金流增加能从根源上解决企业绿色研发融资困境。按照融资优序理论,企业进行研发投入时更加倾向于内源性融资,市场盈利能力提升能为绿色研发提供长期且稳定的资金来源。

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H2:政府绿色采购通过提升市场盈利能力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三)政府绿色采购、内部绿色治理与企业绿色创新

政府绿色采购聚焦于企业最终产品能否满足环境标准,为了满足这一环境要求会推动企业不断强化内部绿色治理。一方面,与政府建立绿色采购关系会增强企业管理层的环保意识。绿色采购向企业传递出政府持续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的有力信号,促使企业加大内部绿色治理以获得政府认可以及政策支持(席龙胜和赵辉,2022)。另一方面,政府绿色采购所带来的环境规制压力贯穿于整个采购过程,会从需求端倒逼企业强化自身内部绿色治理,以获取绿色竞争优势。    

绿色创新需要企业具备较强的内部绿色治理能力,更好地获取资源并合理利用资源,进而提升企业绿色创新。一方面,良好的内部绿色治理有利于提升组织的绿色文化,促使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责任,积极实施绿色创新战略(陈力田等,2018)。另一方面,良好的内部绿色治理意味着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组织成员具有较好的“绿色”知识储备,提升企业绿色资源获取和利用能力,为企业绿色创新顺利实施提供重要的人员与制度保障。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H3:政府绿色采购通过加强内部绿色治理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四)政府绿色采购、融资约束与企业绿色创新

政府绿色采购对企业融资约束的改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绿色采购能够直接给企业经营带来现金流入缓解融资约束,这既表现在当期销售带来的现金流增加也表现在政府绿色采购合同的“抵押品效应”。另一方面,政府绿色采购是一种需要通过国家节能环保标准认证且遵循信息公开共享的需求侧政策(游家兴等,2023),获得政府绿色采购订单能够向外部投资者传递可观测且高质量的信号,从而吸引外部绿色投资者进入。

与一般技术相比,绿色创新更加复杂、新颖(Barbieri等,2020),有着更高的研发门槛和预期回报的不确定性需要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根据融资约束理论,充裕的资金保障是企业进行突破式研发的先决前提(熊灵等,2023)。因而,对于有意实施绿色创新战略且被融资困扰的企业而言,融资约束的改善能够极大激发其绿色创新活力。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H4:政府绿色采购通过改善融资约束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二)变量设计

1.核心解释变量:政府绿色采购

我们对政府绿色采购的识别与匹配总共分为三步,第一步,参考黄继承和朱光顺(2023)、韩旭和武威(2021)等做法,对2015~2021年政府采购合同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逐年匹配,形成的“上市公司—年份—政府采购合同数据。第二步,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中的产品清单大类条件,通过文本分析的方法对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到的产品、服务和工程进行初步筛选。第三步,人工筛选。根据完整的采购合同中的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型号,人工逐条核对筛选出符合上述三个关键性政策文件里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要求的采购订单,最后统计上市公司每年获得的政府绿色采购订单数量和金额

根据文本分析方法整理出的政府绿色采购合同数据,本文采用企业当年获得的合同金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衡量政府绿色采购强度。

2.被解释变量:企业绿色创新    

本文参考齐绍洲等(2018)的做法,使用每个企业交通运输类、废弃物管理类等七大类绿色专利年度申请总数来反映企业绿色创新的总体情况。同时,进一步通过细分企业绿色专利类型来判别企业绿色创新的结构和方向。在绿色创新结构方面,用绿色发明专利年度申请数表示实质性绿色创新,用绿色实用新型专利年度申请数表示策略性绿色创新。在绿色创新方向方面,将企业绿色创新方向划分为源头管控绿色创新和末端治理绿色创新。在实证模型中,本文对上述指标均加1后取自然对数,以使其接近正态分布、提升回归拟合度。

3.控制变量。

①企业规模。②企业成立年限。③资产负债率。④资本要素。⑤人力资本水平。⑥独立董事比例。⑦环保补贴。⑧市场竞争程度。

(三)数据说明

本文以2015~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上市公司”匹配数据为研究样本,其中政府采购合同数据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公告”,绿色专利数据来自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企业基本信息与财务特征数据主要从国泰安数据库整理得到。本文对“政府采购—上市公司”原始数据进行了如下处理:对连续型变量进行了双边1%缩尾处理;剔除样本期内出现ST、PT、ST*的公司数据;剔除金融行业的公司数据;剔除资产负债率大于1或小于0的样本;剔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和关键财务指标缺失的样本。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    

表1具体展示了基准模型(1)的估计结果。第(1)列和第(2)列结果表明无论是没有考虑还是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下,GPRatio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验证了本文的假说1。

如第(2)列所示,从经济含义上来看,政府绿色采购使得被采购企业绿色专利申请数平均增加了约0.165个单位,与其平均值相比增加了约32%,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意义。

     (二)机制分析

1.提高市场盈利能力

本文选取销售收入增长率、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和利润率三个指标作为企业市场盈利能力的代理变量,销售收入增长率用本年营业收入与前一年营业收入比值减1来衡量,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参考杨兴全等(2016)的做法使用经年度和行业中值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来反映该企业相对于行业内竞争者市场份额的变化,利润率用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值来衡量。上述三个指标数值越大则说明企业在产品市场的盈利能力越强,面临的市场需求越大。表2第(1)至(3)列显示,GPRatio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政府绿色采购能够通过提供稳定的绿色产品市场需求和拓展潜在市场需求,提高企业市场盈利能力,从而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活力。由此假说2得证。    

2.优化内部绿色治理

本文参考李亚兵等(2023)的做法利用文本分析法构造高管环保意识指标来进行检验,具体来说采用上市公司年报中“环保”、“环保战略”、“节能减排”、“环保理念”、“环境管理机构”、“环保教育”、“环保培训”、“环境技术开发”、“环境审计”等环保相关词频出现字数与年报总字数之比衡量高管环保意识。本文进一步使用国泰安环境数据库中是否建立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开展环保教育与培训以及环保专项行动三个指标作为内部绿色治理的代理变量。表3第(1)列GPRatio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政府绿色采购有利于加强被采购企业高管环保意识。第(2)至(4)列显示,GPRatio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政府绿色采购能够通过提高被采购企业高管环保意识,有效驱动企业从内部完善绿色生产相关制度建设、形成良好的绿色文化认同,为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提供企业管理制度保障,验证了本文的假说3。

3.缓解融资约束

本文借鉴王筱筱等(2023)的做法使用经营性现金流来衡量直接现金流,借鉴王辉等(2022)的做法使用当年企业存在的绿色投资者数量加1的自然对数值来衡量绿色投资者进入。融资约束(FC指数)参考陈峻和郑惠琼(2020)的具体计算方法。    

表4第(1)列和第(2)列GPRatio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结果表明政府绿色采购既能够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增加,也能进一步吸引外部绿色投资者进入带来间接的现金流增加。第(3)列GPRatio前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政府绿色采购确实缓解了被采购企业的资金紧张,降低整体融资约束水平,进而为企业绿色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由此假说4得证。  

五、进一步分析

(一)企业绿色创新结构和方向

我们将企业绿色创新进一步细分为实质性和策略性绿色创新,发明专利属于实质性创新,而实用新型专利为策略性创新。表5第(1)列GPRatio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而第(2)列GPRatio的系数则不具有显著性,这表明政府绿色采购有效地推动了企业进行实质性绿色创新,而没有诱发企业为了迎合政府需要进行策略性绿色创新

根据污染治理手段,企业绿色创新方向可以分为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两类(刘金科和肖翊阳,2022),源头管控绿色创新主要包括提高化石燃料使用效率,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技术革新,而末端治理绿色创新侧重于在生产过程的最终阶段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或者排放浓度的绿色技术(Liu等,2023),包括废气或除尘的技术创新以及处理液体污染物的材料(Wang等,2023)。利用“国际专利分类绿色清单”来区分绿色创新的方向,将替代能源生产类、核电类、节能减排类以及农林类绿色专利归为源头管控绿色创新,将交通运输类、废弃物管理类绿色专利归为末端治理绿色创新。表5第(3)和(4)列结果显示政府绿色采购对源头管控绿色创新有显著地促进作用,而对末端治理绿色创新的影响不显著。    

(二)异质性分析

1.企业规模

本文计算出企业期末总资产自然对数的50%分位数,再按照企业实际期末总资产自然对数值与50%分位数之间的大小关系,将高于50%分位数的样本认定为大企业,否则为中小企业。表6第(1)和(2)列为企业规模的分样本回归结果。第(1)列GPRatio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而第(2)列GPRatio的系数不显著,组间系数差异检验也显示两组系数存在显著差异。这表明相比中小企业,政府绿色采购对大企业的绿色创新激励作用更明显。

2.行业污染特征

将样本中的行业划分为重污染行业和非重污染行业。表6第(3)和(4)列为行业污染特征的分样本回归结果,第(3)列GPRatio的系数显著为正,而第(4)列对应系数不显著,组间系数差异检验也显示两组样本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可以发现,当企业属于重污染行业时,政府绿色采购对其绿色创新激励作用更明显。

(三)外部环境调节作用    

1.知识产权保护程度

以专利未被侵权率来衡量企业所在省份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专利未被侵权率计算方法为企业所在省份当年累计授权专利数量减去该省当年知识产权局处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数,然后再除以该省份当年累计授权专利数。该指标越大,则说明企业所在省份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越高。表7第(1)列将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与政府绿色采购的交互项(ZBGP)纳入基准模型中,ZBGP的估计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越高,政府绿色采购对被采购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作用越强,地方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正向调节政府绿色采购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作用。

2.公众环保关注度

以企业所在城市环相关词汇百度搜索指数来衡量企业所在地区公众环保关注度。表7第(2)列将公众环保关注度与政府绿色采购的交互项(HBGP)纳入基准模型中,HBGP的对应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公众环保关注度越高,政府绿色采购激励企业绿色创新的政策效果越明显,即公众环保关注度对政府绿色采购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的关系存在正向强化作用。

         

 

   

六、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

(一)内生性问题

1.工具变量法

本文首先借鉴李金昌等(2023)的做法,使用单元初始份额和总体增长率的乘积构造Bartik工具变量,再通过两阶段最小二乘法估计回归结果。具体构造方法如式(3)所示:

第二是在借鉴武威和刘国平(2021)的做法基础上,结合政府绿色采购的特点,构造上市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街道办事处数量与上市公司是否受到2020年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政策影响①的交互项(Streetgbuild)作为政府绿色采购的工具变量。

工具变量模型的两阶段回归结果见表8第(1)至(4)列。第(1)和(3)列为第一阶段的估计结果,工具变量前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工具变量与企业获得政府绿色采购强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工具变量检验结果显示,第一阶段估计结果的F统计值均高于经验值10,满足相关性特征。第二阶段,C-DonaldWaldF统计量和K-PrkLM统计量均达到识别条件,从而排除了弱工具变量和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问题,说明本文工具变量是有效的。第(2)和(4)列第二阶段估计结果也与预期一致.

2.Heckman两阶段模型   

本文参考喻旭兰和周颖(2023)的做法进一步采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来缓解企业内生选择因素产生的估计偏差。第一阶段采用Probit模型估计模型(4):

在第二阶段,将第一阶段得到的逆米尔斯比率加入基准模型(1)进行回归。表8第(5)列为Heckman两阶段模型的回归结果。第(5)列GPRatio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在Heckman两阶段模型中,政府绿色采购依然促进了被采购企业的绿色创新。

3.类双重差分模型

本文借鉴黄继承和朱光顺(2023)的做法构建类双重差分模型,具体来说获得绿色采购订单的企业样本作为处理组,将获得其他非绿色采购订单的企业样本作为控制组,研究政府绿色采购对处理组与控制组之间绿色创新水平影响的平均差异。在获得政府绿色采购订单之前,处理组与对照组的绿色创新水平变化趋势没有存在系统性差异,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核心自变量是否获得政府绿色采购订单(Gproce)显著为正,从而证明了本文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4.控制其他不可观测的因素

分别在基准模型基础上增加了控制行业-时间趋势和城市固定效应的估计结果,依然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

(二)稳健性检验

1.替换核心自变量衡量指标与改变样本区间

一是使用企业当年是否获得政府绿色采购订单的虚拟变量(Gproce)衡量政府绿色采购行为,二是使用企业当年获得政府绿色采购订单数量加1的自然对数值(LogGPsum),三是考虑到2019年以后的合同是通过人工查询来判断该条采购合同是否属于政府绿色采购,为避免识别方法给实证结果带来的误差,四是将被解释变量替换为企业非绿色专利申请数来反映企业非绿色创新水平,从侧面检验政府绿色采购的影响效果。

本文剔除2019年以后的样本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均显著。

2.考虑同期其他政策的影响

本文参考刘金科和肖翊阳(2022)的做法剔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地区以及构建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颁布的政策实施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来说,构建《环境保护税法》的政策实施变量(Treat×Time)分为两步,首先将环境保护税法颁布后应税污染物征收标准提高地区设为1,不变地区设为0(Treat);其次设置时间虚拟变量(Time),2018年及以后设为1,否则为0。GPRatio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考虑同时期其他政策后对基准回归结果没有明显影响。

3. 考虑控制变量的时间趋势   

本文在基准模型(1)中分别纳入控制变量与时间趋势的一阶交互项、控制变量与时间虚拟变量交互项,以控制这些其他影响因素的时间趋势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核心自变量的估计系数依然显著为正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1.研究结论

首先,政府绿色采购有效地激发了企业绿色创新活力,引导企业进行实质性绿色创新而非策略性绿色创新行为,同时也促使企业选择源头管控而不是末端治理类绿色创新。

其次,政府绿色采购通过增强企业市场盈利能力与推动企业强化内部绿色治理激发了企业绿色创新活力。同时,政府绿色采购通过直接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和吸引绿色投资者缓解了企业绿色创新面临的融资约束。

最后,政府绿色采购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效果受到外部环境的调节作用,企业所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越好、公众环保关注度越高,政府绿色采购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作用越明显。而且企业自身特征对政府绿色采购的实际效果会产生差异化影响,政府绿色采购对大企业和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绿色创新激励效应更明显。

2.政策启示

第一,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与覆盖范围,健全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作用。

第二,努力构建与形成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环境政策相辅相成的绿色创新激励政策体系,加强不同类型政策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协同关系。

第三,充分考虑不同企业及其产品特点,对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内容进行精细化和标准化,精准施策,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对不同目标群体的引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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