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赌一赌”摩托变路虎?
总有那么一些人
成天幻想着走“捷径”赚钱
参与赌博“有来无回”
而开设赌场组织赌博
抽头渔利却能“稳赚不赔”
殊不知
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王某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有被行政处罚的劣迹,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王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六十万二千九百六十五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论是传统赌博,还是网络赌博,无论是开设赌场的,还是参与赌博的,都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自觉抵制赌博诱惑,远离赌博活动。上网时切勿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不明软件,要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下载娱乐软件,以免陷入网络赌博的泥潭。发现赌博网站或赌博活动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林琦涵
一审一校:钟煜
二审二校:兰嫣
三审三校: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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