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不小心转错人
对方收了钱却拒绝退还?
遇上这种情况
该怎么办?
原告小王与被告小李曾经于2020年在同一个公司上班而认识。2022年5月1日原告通过自己平安银行账户失误向被告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10250元;原告发现转账失误的情况后,多次向被告提出要求将该款返还,被告以没有到银行核实情况等为理由拒绝。2022年8月3日原告曾经向被告表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回复称“无所谓”。原告遂诉至本院。
本院认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原告因失误向被告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10250元,被告在知道情况后应当将原告误转的款项返还给原告。原告误转款项后,双方一直在协商处理,原告要求被告就返还的款项支付利息,应当从2022年8月3日起开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第九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由被告小李返还人民币10250元给原告小王,并自2022年8月3日起按年利率3.7%计算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利随本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自古便有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美德,面对天降“横财”,切勿在金钱面前迷失自我。同时,大家在转出个人账户资金时,要仔细核对卡号、姓名、开户行等重要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转账之后及时向收款人进行核对。如发现转错账情况,要及时与收款人沟通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向转账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寻求帮助。如收款人仍拒不退还,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林琦涵
一审一校:李智辉
二审二校:钟煜
三审三校:廖晶
尊敬的父老乡亲:
龙南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您对龙南市人民法院在廉洁、效率、作风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赣州中院民意受理中心意见受理热线0797-8312368。期待您的关注支持,您的“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动力,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满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