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家,获批筹建!

财富   2024-11-13 17:05   北京  


11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关于筹建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筹建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农商银行成为新疆农信系统继阿克苏、克州、和田后,第四家获批筹建的地市(州统一法人农商银行。
批复指出,新疆喀什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的,筹建工作小组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新疆金融监管局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1次,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筹建期间接受新疆金融监管局、喀什金融监管分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喀什金融监管分局提出开业申请。
据悉,2023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报了喀什地区农信社统一法人改革的审慎评估报告。
2023年11月9日,喀什地区农信社统一法人改革方案正式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今年2月27日,在喀什市召开的喀什地区支持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喀什地区农信社统一法人组建农商银行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郑育峰表示,力争“十四五”末,将统一法人后的喀什地区农商银行打造成为资产规模超800亿元、贷款规模达570亿元、年纳税额超2亿元的新疆农信系统内重要性银行和区域标杆银行。
综合自: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新疆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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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珂颖、刘思雯;审校:王峥、王玺;审核:王文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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