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筑牢辽宁粮储振兴的法治根基

文摘   2024-10-29 16:37   北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会议就深化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改革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员学法”活动,强化法治思维,夯实工作基础,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与创新监管机制,确保执法公正、维护法治权威、提升执法效能,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执法行为规范。



领会全会精神,强化法治思维。



局党组带头学法讲法,局党组会统一部署、权威解读、集中培训,研究通过建立学法立体体系把宪法、粮食安全保障法、行政复议法等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从政策治理向法治治理转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治理提高到新的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全年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员学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治思想知识测试等方式,加强了全员对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强化了全员“强法治、护国储、保安全”的思想武装,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法治引领,夯实工作基础。



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治理基石,不仅指引行动,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利剑。完善优化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等,推动执法督查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加强执法工作制度优化。动态调整了《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防控执法风险。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一是聚焦专项检查,在库存检查、秋粮收购检查等领域,将监督执法进行到底。二是聚焦储备粮执行情况考核,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法律适用、处罚内容和力度、行政执法职能边界等,对涉粮案件加大跟踪查办和行政处罚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保障政策落实不打折扣。三是聚焦薄弱环节检查,通过增派监管人员、进行专项整治和提升抽查频率,推进了监督队伍和监督能力建设,强化了统计制度、饲用稻谷等重点领域的排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根,显现监督力量,守粮食安全,稳民心之基。



严格公正执法,维护法治权威。



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在粮食收储销售等关键时期,严格遵循程序行政执法,在执法督查中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提高执法督查水平,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执法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让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增强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防范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挑战。三是推进案件查办。加大案件线索督办力度,妥善解决以鞍山拖欠售粮款为代表的长期未决问题。厉行法治,以铁腕之力捍卫法治尊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和“大国储备”,护卫“国之大者”。



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与黑龙江省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两省国家12325监管热线转办线索核查协调联动机制,并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垂管局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信息沟通、优化储备管理、强化市场监管、推进联合执法等手段,整合资源,确保粮食流通、储备和消费各环节畅通运行。二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在2024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中,由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负责人担任检查组组长,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三是创新查办机制。结合粮食购销领域以案促改,创新联合查办、以查代训案件查办机制,强化风险管控,促进辽宁执法督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节选自

2024年第10期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筑牢辽宁粮储振兴的法治根基》

(作者单位: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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