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海宁市长安镇0573-HN-CA-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08-02等地块修改
因海宁市长安镇建设发展需求,现对《海宁市长安镇0573-HN-CA-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08-02等地块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规划向社会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8日(共30天)。
修改范围:本次修改区块位于海宁市长安镇0573-HN-CA-07单元,分三个区块,
区块一:东至启航路、南至凤翔路、北至海塘路,修改范围面积6.52公顷;
区块二:东至启航路、南至安澜路、西至秋潮路、北至栋梁路,修改范围面积36.77公顷;
区块三:东至中堤河、南至文海北路、西至启辉路、北至栋梁路,修改范围面积48.54公顷。
修改内容:修改区块一:①在A-13-1地块西北角划出一块用地,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地块东侧和南侧设置10米防护绿带;②在A-13-1地块西南角划出一块用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修改区块二:①将B-08-02地块划分为B-08-02、B-08-03、B-08-04三个地块,其中B-08-03地块用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余两块仍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②将B-15地块划分为B-15-01、B-15-0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创新型产业用地;③规划新增下沙-长安城际铁路,同时将原B-16和B-19两个地块调整,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并与城际铁路轨道线控制30米防护绿带;③在B-16地块北侧新增规划支路,宽度为12米。
修改区块一:调整后A-13-3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18m,不设绿地率;调整后A-13-1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限;调整后A-13-5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24m。
修改区块二:①调整后B-08-03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5/2.5,建筑密度不大于60%/45%,绿地率不小于10%/15%,建筑限高-/50m;②调整后B-08-01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限;③调整后B-15-01、B-15-02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2.5,建筑密度不大于60%/45%,绿地率不小于10%/15%,建筑限高-/80m;④调整后B-16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2.5,建筑密度不大于60%/45%,绿地率不小于10%/15%,建筑限高-/60m;
修改区块三:①将D-15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分别为D-15-01和D-15-02地块,调整后两个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②调整后D-15-01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限;③调整后D-15-02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8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限;具体详见修改后规划指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