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公顷!海宁控规调整涉及下沙-长安城际铁路—秋潮路站

楼市   2024-10-24 17:19   浙江  

近日,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海宁市长安镇0573-HN-CA-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08-02等地块修改

因海宁市长安镇建设发展需求,现对《海宁市长安镇0573-HN-CA-07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08-02等地块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规划向社会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22日(共30天)。

修改范围:本次修改区块位于海宁市长安镇0573-HN-CA-07单元,分两个区块,

区块一:东至启航路、南至凤翔路、北至海塘路,修改范围面积6.52公顷;

区块二:东至启航路、南至安澜路、西至秋潮路、北至栋梁路,修改范围面积36.77公顷。

修改内容:

修改区块一:①在A-13-1地块西北角划出一块用地,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地块东侧和南侧设置10米防护绿带。

修改区块二:①将B-08-02地块划分为B-08-02、B-08-03、B-08-04三个地块,其中B-08-03地块用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余两块仍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②将B-15地块划分为B-15-01、B-15-0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创新型产业用地;③规划新增下沙-长安城际铁路,同时将原B-16和B-19两个地块调整,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并与城际铁路轨道线控制30米防护绿带;③在B-16地块北侧新增规划支路,宽度为12米。

修改区块一:调整后A-13-3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限高18m,不设绿地率。调整后A-13-1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限。

修改区块二:①调整后B-08-03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5/2.5,建筑密度不大于60%/45%,绿地率不小于10%/15%,建筑限高-/50m;

②调整后B-08-01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高度不限;

③调整后B-15-01、B-15-02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2.5,建筑密度不大于60%/45%,绿地率不小于10%/15%,建筑限高-/80m;

④调整后B-16地块指标为:容积率不大于3.0/2.5,建筑密度不大于60%/45%,绿地率不小于10%/15%,建筑限高-/60m;具体详见修改后规划指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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