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天地大有可为
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这些利好政策别错过!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
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
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新录用为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按规定高定一至三档;
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规定高定一至三级。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
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科研助理岗位经费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
责任编辑:白羽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2.《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
3.《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
4.《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
6.《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