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创业,这些利好请查收!

教育   2024-10-04 16:50   上海  
本文字数:950,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近年来,有关部门陆续出台诸多就业创业政策。小编今日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就业技能提升”“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方面,摘录其中助力青年就业创业的利好政策,希望有益青年朋友们的未来发展。




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01


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政策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02


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就业技能提升


01


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政策内容:
六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按规定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02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政策内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每人累计最多享受三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03


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

政策内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标准: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政策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


01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政策内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02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对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400万元)。

政策标准: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03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政策对象: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标准: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04


重点群体创业行政收费减免政策


政策对象: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标准:减免。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05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政策标准: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编辑:孟优悠

责任编辑:白羽

来源: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2.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4.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6.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7.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

8.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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