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辟谣、红星新闻、新周刊
最近,随着一份新修条例的出台,在社交媒体上冒出一则传言:从1月20日起,餐厅、咖啡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将不再禁烟。
那么,今天开始,餐厅真的将不再禁烟了吗?答案是:假的!
“以下公共场所不再禁止吸烟”热帖
事情的起因是,有传闻,从1月20日起(今天),修改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将实施,其中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中第一项删除了原先的饭馆、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5处场所。
对此有人理解为“饭馆咖啡厅今后都不禁烟”,甚至有人就此猜测这样的“松动”与财政税收相关。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原主任姜垣表示,早在2016年,为了减少对餐饮企业重复发证,给企业松绑减负,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当时就已明确提出要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相应的措施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统一监管有关食品安全许可的内容。
这次对于《管理条例》的内容调整,可以理解为是对不在条例管辖范围内的部分进行清理。该条例所指的“公共场所”,并非控烟意义上的公共场所。
换句话说,这份条例修改与否,对控烟造成不了实质影响,更不会影响那些有地方性控烟法规的城市开展控烟工作。例如在上海,近年来控烟力度反而还得到了加强,当地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外二手烟控制 推进无烟健康环境建设的通知》,提出“室外不吸游烟”的概念,强化对室外二手烟的管控力度。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省级控烟法规,但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群仅覆盖了全国大约16%的人口,在现有的立法框架内,中国尚未出台一部面向全国的控烟法规。
上海网络辟谣也发文称:这样的联想显然误读和扭曲了法规修改的原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吸烟有害健康”已是广泛被认可的科学常识,在餐厅、咖啡馆等非私人场所抽烟,就是侵犯他人健康权,严格控烟应成为社会共识,毋庸置疑。
半个月前,的演员徐娇在长沙一餐厅劝阻一男士吸烟的事件上了热搜。
该事件中,在徐娇进行劝阻时,该男士不仅不听劝,还抢走其手机,并将烟头扔进她的饭碗里。该劝阻视频被发上网后,引发了网友们关于公共场所吸烟的激烈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青斌也表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较窄,主要适用于卫生管理,并非公共认知意义上的公共场所,也并不适用于一般的控烟的执法范围。
一名权威控烟人士接受采访时也提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的定义只是针对卫生相关执法部门需要管理的范围,尤其是需要依托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场所,不能定义其他法律法规中的“公共场所”。
王青斌认为,这一修改凸显出台一部专门的全国性无烟法规,或者在国家卫健委正推进立法的《爱国卫生条例》里对控烟作专门规定很有必要。